第17部分(3 / 4)

鄒文靜這樣一叫,也有很多人跟著這樣叫,可是我總是覺得不如鄒文靜叫著好聽,只有她這樣叫我聽著覺得自然,別人叫我聽著都覺得很彆扭。因此叫我阿哲就成了鄒文靜的專利。

鄒文靜和我從小一起長大,她這個人怎麼說呢?雖說是個女孩子吧,可是身上卻有一些男孩子的特點,也許是因為她爸爸從小就把她當做兒子去養而形成的這樣獨特的性格。

她這個沒心沒肺,大大咧咧,還多少有那麼一點點缺心眼,或者說有點二,可是我就是和這個二在一起覺得開心快樂,因此我和她成了形影不離的哥們,就是當下最流行的閨蜜,我是她的男閨蜜。

不知道是前世我欠下她的還是什麼原因,反正從小到大她就是我的剋星。什麼事情都要聽她的,什麼事都要順著她的意願,否則她就會難為我,就會無理取鬧,可是我似乎就有這個癖好,順著她,寵著她就心甘情願,死心塌地,一天不讓她折騰都覺得難受。

她這個女孩子怎麼評價一下呢?用時下流行的詞語來形容,她屬於那種很強勢的女孩子,走到哪裡都以自我為中心,從來不顧及別人的感受,我行我素。但是用我爸爸媽媽的話來說就叫做缺心少肺,不像女孩子,沒有女人味。

因此我老爸常常告誡我:“你少和那個鄒文靜在一起混,她男不男,女不女的,整日不是和人打架被老師找家長,就是穿著一雙運動鞋跑來跑去,風風火火的,咱們家可是不能有那樣的兒媳婦,就是你媽媽的心臟病也受不了!”

老爸的意思很明確,唯恐我和鄒文靜在一起日子久了會產生感情,會戀愛。

老爸也忒不靠譜了,我就是喜歡什麼樣的女孩子,也不會喜歡鄒文靜,她在我眼裡就是一哥們,很鐵的哥們。

她這個人別看是女孩子,可是做起事情來很仗義,很值得一交,儘管她有這樣那樣的毛病,有的時候會把我氣死,可是我還是覺得她是一個很好的朋友。

我和她從小學玩到中學,從中學玩到高中,到大學我們去了不同的城市分道揚鑣了,可是大學畢業以後,我們倆都回到了本市,在本市找到了工作,她在一個外企搞設計,是業務骨幹。我則分配在一個事業單位,在辦公室裡面過著朝九晚五的循規蹈矩的生活。

到了戀愛季節,我和鄒文靜的友誼一直在繼續。

鄒文靜整日夢想著找到一個高大威猛瀟灑帥氣的男人做老公,她喜歡什麼浪漫,眼睛總是盯著高個子的男人瞧來瞧去,對於我這樣的海拔不是很高的,甚至於有些被說成是二等殘廢的人來說,根本入不了她的眼。

☆、057幫了倒忙!

和鄒文靜在一起一晃也到了二十五歲。我比鄒文靜大十三天,都是巨蟹座。

老爸老媽常常在我耳邊嘀咕:“馬哲啊,你的工作既然已經穩定下來了,就該考慮個人問題了,咱們家就你這樣一個獨子,我們可是等著抱孫子呢!”

“哎呦,老爸,老媽,現在都流行晚婚晚育,我才多大啊,我自己還是個孩子呢,我怎麼懂得給你們抱孫子啊!”聽到老爸老媽催促我戀愛結婚,我很不情願。

“我們家可不學習什麼流行的和時尚的東西,我們家就是傳統的本分人家,你媽媽和我結婚的時候才二十二歲,你現在二十五歲了,已經很大了,在我們那個時候都算得上晚婚晚育了,趁著我們年輕好給你們看孩子,等我們老了,看不動了,你們還得僱保姆,保姆看孩子我們可是不放心,早點把女朋友帶回來讓我們瞧瞧!”老爸首先反對我的觀點。

“馬哲,我要囑咐你一點啊,千萬不能給我們找一個像鄒文靜那樣的瘋瘋癲癲的女孩啊,我們家可受不了那樣的兒媳婦,要是我犯了高血壓,心臟病,你可是後悔莫及啊!”老媽接著老爸的話,叮囑我。

其實他們不瞭解鄒文靜這個人,她看上去風風火火,大大咧咧的,其實她有很心細的一面,也許這一點只有我能夠發現,但是我絕對不向任何人說,這個秘密只有我自己知道,誰叫我是她的男閨蜜呢!只有我知道她看似什麼都不在意,其實在心裡有很多稀奇古怪的想法,但是她想什麼我幾乎能夠猜個八九不離十。

也怪了,從我上大學到現在竟然沒有一個讓我特別喜歡的女孩子,當然有些很漂亮的女孩子早已經名花有主的時候,我知道望塵莫及也就沒有動過心思,至於那些平平庸庸的女孩,還有那些俗不可耐的女孩就更無法引起我的興趣。

因此我身邊除了鄒文靜整天和我一起嘻嘻哈哈,再沒有別的女孩。

既然老爸老媽下了死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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