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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的增長,以及農業、採礦業、漁業和林業產量的提高,都相應地促進了商業和城市的發展。10世紀時,雖然歐洲各地已可見到商人,但他們經營的商品絕大多數是奢侈品。到14世紀時,商業已從日常生活的外國發展到日常生活的中心。當時交換的貨物有:英格蘭的原羊毛,佛蘭德的用英國羊毛製成的毛織品,德意志的鐵和木材,斯拉夫地區的毛皮,西班牙的皮革和鋼,以及東方的奢侈品等。儘管從事商業的人只佔總人口的一小部分,但中世紀後期商業的巨大發展,對整個社會產生了重要的影響。城市作為地方貿易和地方行政的中心,開始慢慢地出現。義大利在這方面居領先地位,擁有威尼斯、阿馬爾菲和那不勒斯這樣的商業中心;這些商業中心的居民被倫巴第侵略者切斷了同內地的聯絡,於是開始出海謀生。後來,內地商路上和波羅的海沿岸相繼出現了一些城市。另外,定期大集市對商品銷售也很重要;這些集市出現在商路兩旁,以香檳地區的那些集市最為著名;香檳離佛蘭德、義大利和德意志的距離相等,戰略地位十分重要。
在人口和貿易量方面,中世紀西歐的城市同中國、印度或中東的城市相比是微不足道的。但由於擁有日益增長的自治權和政治力量,它們顯得十分獨特。恰恰因為它們再從頭開始,而且處於政治上支離破碎的歐洲而不是堅如磐石的帝國的結構中,所以自治市的自由民從一開始就表現出自信和獨立,這種自信和獨立是歐亞大陸其他任何地區所沒有的。
由於自治市的自由民擁有權力和財政資源,他們通常從國王那裡獲得皇家特許狀;特許狀准許他們組成單獨的小自治市,享有自治體的權利,可以用自治市的印章簽定協議,擁有自己的市政廳、法院以及市外屬地。皇家特許狀還准許商人和工匠組織行會,或自願同盟會,用以自衛和互助,其中包括對產品標準、價格和工作時間的規定。因而,城市逐漸被公認為新的社會成分,市民不再受封建法律的制約。這一點在下面這個慣例中得到反映:如果一個農奴逃到城市,在那裡住了一年零一天而未被捕捉到,他便成為自由人。正如當時的俗話所說的那樣:“城市的空氣能使人自由。”
在某些地區,一批批城市聯合起來組成聯盟,這些聯盟成為強有力的政治及經濟統一體。當霍亨斯陶芬王朝的皇帝企圖強迫義大利北部的米蘭、佈雷西亞、帕爾馬、維羅納等富庶城市納稅,並接受帝國管轄時,這些城市便結成倫巴第聯盟;聯盟在教皇的支援下,成功地進行了反對皇帝的戰爭。同樣,1350年,不來梅、呂貝克、斯德丁、但澤等波羅的海沿岸的90個城市組成了漢薩阿盟,反對海盜,迫使外國承認它們的商業特權,實際上壟斷了北歐的貿易。
這一發展給歐洲商人帶來了地位及權力,這在歐亞大陸是獨一無二的。例如,在中國和印度,商人被視為下等人和不受歡迎的人:在西北歐,商人則擁有社會地位,其財富和政治權力也隨時間的推移而不斷增長。在中國,各時代的商人在衣著打扮、攜帶武器、騎馬乘車和擁有土地方面受到種種限制;他們將商品從一處運到另一處、被認為是非生產性和寄生性的活動,他們被置於社會底層。同樣,在印度,由於印度教強調放棄財產,商人毫無聲譽。在印度,最理想的人物不是賺錢造宅第的、忙忙碌碌的商人,而是坐墊子、吃大蕉葉、無物質財產牽累的神秘主義者。因此,在東方諸帝國中,商人毫無機會上升到當權者的地位。中國是學者主管行政,日本是軍人治理國事,馬來西亞地區和印度拉傑普特諸國是地方貴族管理國家,但沒有一個地方是由商人當權的。
是的,沒有一個地方,除了歐洲。在歐洲,商人的政治權力及經濟力量正穩步增長他們正成為倫敦的市長、德意志帝國自由市的參議員、荷蘭的州長。這樣的社會地位和政治關係意味著國家更加重視、更加始終如一地支援商人利益以及後來的對外冒險事業。
五、民族君主國的崛起
到10世紀時,西歐已變成封建小國的聚集之地;這些封建小國一點一點地獲取巴滅亡的查理曼帝國的土地和權力。以後幾個世紀中,幾種傳統和勢力彼此不合。封建君主們不斷地與常領有較大封地、行使較多權力的封臣們相沖突。教俗封建公國揭出了棘手的敘任權問題。諸城市有時結成象倫巴第聯盟和漢薩同盟那樣強大的組織。它們都以自己為中心;然而其時,還存在著一股與它們相對抗、正在為實現一個以羅馬教皇或者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