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部分(1 / 4)

夫人了!”紫羅蘭對我的話,置若罔聞,聲音越來越小,近乎自語。

“你怎麼會認得我的筆跡?”我脫口而出,然後依稀想起,他以前的確看過我謄寫的“時藝”文——他的記憶力到底變態到了什麼程度啊,這還讓不讓人活了?!

紫羅蘭仍舊不理會我,兀自喃喃著:“先是殷,現在又是儀公子……為什麼大家都喜歡搶我的東西呢……”

忽聞此言,我瞠目結舌。腦海中猛然閃過藥殷跟我說過的話——紫羅蘭一直有搶別人喜歡的東西的怪癖!

毋庸置疑,這就是傳說中的變態,而他的病徵——

以心理學來定義,就是一種極想排除或破壞別人的優越的心理傾向;

而從物理學的角度來闡釋,就是:同處一個系統中的甲與乙兩個物體,本來方向相同,能量場大致相等,但當甲的能量場突然大於乙的能量場,而乙的質量大於甲的質量的時候,乙的能量場將會限制或試圖限制甲的能量場的增大。

由此引申,乙的這種限制或試圖限制甲的能量場增加的**,我們姑且稱之為“嫉妒”;反之,如果乙的質量小於甲的質量時,乙的能量場將無力限制甲的能量場的增加,反而將受甲的能量場的帶動而增大,乙的這種試圖被甲的能量場帶動而增大的**,我們可以稱之為“羨慕”。

代入眼下的情況,紫羅蘭就是“乙”,而“甲”是藥殷、是墨臺妖孽……那我是什麼?傳說中的……炮灰?!

一般來說,有這種心理問題的人,八成是由於童年逆反心理的不斷發展,成為一種堪稱“極品”的偏執個性。他的遭遇也許值得人同情,但是,我一點都不好奇!我的同情心,可是稀缺資源,只能用在刀刃上,譬如,我要蹲到角落、同情一下自己——想想,我真是歹命啊,好不容易,有個人跳到我的面前表演爭風吃醋,結果潑醋的物件還不是我……

“子遲公子,人生聚散,百年猶旦暮耳,何必用作兒女哀泣?”我撇嘴說道。

無稽鬧劇,恕不奉陪,躬身作揖,直接轉身,之後驚悚地發現——門被人從外面閂住了!

我回身望向紫羅蘭,只見他緩緩笑了,華貴而高雅,道:

“人生天地之間,若白駒之過隙,忽然而已,因此,更應牢牢把握自己心中所想所要的!”此時,他的嗓音顯得酥慵而綿長,一如記憶中的一般:“你既然肯入贅墨臺府,自然也就不介意入贅到冉燮府,那就休書休棄儀公子吧!”

我挑眉,無法理解紫羅蘭的邏輯思維方式——妖孽與妖人之間,我自然是選擇美美的墨臺妖孽了,至少不會存在因視覺上的衝擊而謀殺親夫的隱患;而更重要的原因是,休夫……紫羅蘭,您還真看得起我啊!我敢休了墨臺妖孽麼?!我休了他的人,他不休了我的命才怪!

“捨不得了?玄長老,你說,如果我放聲高喊,眾人破門而入,她們是信你的話,還是我的話呢?”我一直未語,紫羅蘭繼續慵懶地說道。

我下意識地低頭看了看自己身上整齊的衣袍,轉念想想,又覺得不對,“非禮”這樣的行為,似乎並不需要“實質性”的零接觸……

“玄長老,你說,儀公子又會信誰呢?即使儀公子能原諒你,墨臺府呢?整族的墨臺氏呢?”紫羅蘭宛如勝券在握一般。

其實我想說,只要墨臺妖孽信我就好了——好歹我能保住自己的小命……至於,其他的誰誰誰,愛信不信,就算她們把自己當根蔥,還得問我願不願意拿她們來嗆鍋呢!自然,這話不能說出口,為避免刺激到紫羅蘭,我只能嘆道:

“凡事,不用做這麼決絕吧,留點餘地總是好的!”說話的同時,開始往窗邊挪動著。

“明明是玄長老,你先來招惹我的!”紫羅蘭好整以暇地看著我掀動一層層簾席。

我不敢用力扯開簾席,避免引人注意,落人口實。隔著最後一層簾子,急切向正對面的廂房望去——為了方便觀察周圍,我的看廂的簾席一直是半控的——只是,此時房內,竟然空無一人!

暗自苦笑,如今只能自救了。我向下看去,只一眼,就徹底打消了跳樓的想法——三層樓,不高,也不低,跳下去死是死不掉,但是必受斷手斷腳的活罪,這裡醫學又不發達,萬一因此殘了……其實,我對二樓比較感興趣,如果一樓的話,那就更加完美了,儘管在一樓跳樓,會被人罵成神經病——我由衷地渴望,紫羅蘭能給我一個被人罵“神經病”的機會……

“子遲公子,你何必這麼較真呢……”我訕訕地放下簾子,離開窗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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