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元貸款
95年7月1日——96年1月30日按13‰計收;
5、深圳威利實業有限公司180萬元貸款
95年7月1日——96年2月16日按13‰計收;
6、深圳玉鳳金龍大酒樓500萬元貸款
95年7月1日——95年12月2日按11。88‰計收。
7、其餘逾期貸款戶均按18‰執行。
陳作業
95。11,20
陳作業寫完後,影印了兩份,一份自己留著,一份給夏天,原件給營業部執行計息。
夏天看到陳作業寫的清單,在心裡想道:“看來他的毛病還是沒有改,他這樣忽高忽低地定利率,是想表明他有權,這其實是不成熟的表現;另一方面,也表明他和深汕化工公司的心結還沒有解開。”
看官不知:上述(4)、(5)兩家企業實際上均為凌華的企業,他曾經多次組織存款為湖貝金融服務社效力,理應套入最低一檔利率才對。無奈該公司曾經在龍崗職能局組織過1000多萬存款到湖貝金融服務社,而存款方的財務科許科長是陳作業的同學。這許同學當時來到深汕公司時並不願意見陳作業。事後,夏天出於禮貌告訴了陳作業,結果他硬要將該存款往自己的業績上套,向夏天要了一半考核量,據以提取存款獎金。更為離譜的是,他越俎代庖地提出並親自從凌華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