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人生如戲靠演技(1 / 2)

小說:桃之夭妖 作者:滬弄

太后看到桃葉這般行徑,十分不屑:“你當自己是個什麼東西?也配讓哀家屏退左右、單獨召見?” 桃葉壯著膽子,只管盡力一試:“民婦求見太后,為的不是自己,而是感激太后方才的不罰之恩、感激公主昨夜大火的救命之恩,願將陳濟命案實情全盤托出!民婦先前誣告公主,都是身不由己……” 太后聽到這幾句,覺得聽一聽也或許有些益處,遂叮囑司姚:“你先回家去,若有事,哀家再使人傳話。” 司姚似乎不太放心,又撒嬌:“母后……” 太后拍了拍司姚的手,笑得十分溫柔:“怕什麼?母親可不是個軟耳根!” 司姚這才拜別太后,離宮去了。 隨後,太后帶著桃葉回到自己寢宮,讓心腹宮人守門,才單獨問話:“說說你的「身不由己」吧!” 桃葉不再像在含章殿時那般裝柔弱,反而流露出一股堅強:“陳濟昨日除了喝下公主所賜的酒,還吃了大司馬派人送來的飯菜。入夜後他口吐白沫、不久嚥氣,民婦其實並不能確定是酒有毒、還是飯菜有毒。因為疑心大司馬,所以民婦並沒有在陳濟剛剛嚥氣時放出訊息,只想著等天亮後悄悄找仵作來查驗,卻不想深夜無故起火,將屍首燒燬,連民婦也差點喪命!” 太后聽了,十分好奇:“既然你不能確定中毒的緣由,為何要在皇兒面前說是公主下毒呢?” 桃葉突然跪下,將頭重重磕在地上:“太后恕罪,民婦確有私心,民婦不過是想尋個藉口報復公主!” 太后蔑視著桃葉,目光變得十分陰冷:“你好大膽子,居然敢跟哀家說報復公主?” 桃葉望著太后,喃喃而道:“民婦記恨公主,並非因為王敬!民婦在王家八年,夫妻之間早已相互厭棄,民婦在意的,只有唯一的女兒!這份骨肉親情,太后最能體會!公主已為人婦,太后尚且掛念,民婦的女兒才七歲啊,焉能捨得分離?” 說到此處,桃葉當真有些難過,一時間流下淚來。 太后似乎有些被打動了:“你記恨公主,當真只是因為不捨得離開女兒?” 桃葉含淚答道:“太后明鑑,民婦無子,在婆家豈能不看旁人眼色?若不是為了女兒,民婦早已忍不下這份氣,也早不願留在王家了!” 太后點點頭,算是相信了,但她還是不能容忍:“即便你因公主承受了母女分離之苦,也不能成為汙衊公主的藉口!那可是殺人的罪名!” “民婦固然不該如此,可民婦是由大司馬帶進宮的,哪敢當面質疑大司馬?更何況,大司馬收留陳濟後,日日都派人送膳食,有的是機會加害,卻偏偏選在公主賜酒之日,又是何居心?難道不是要故意混淆視聽嗎?” 經桃葉這麼一說,太后難免懷疑起陳熙屢次幫助司姚的動機。可陳熙是武官之首,即便太后也不好輕易問罪。 桃葉繼續說:“若說昨夜的大火是個意外,民婦實在難以置信;但若是有人故意放火,那陳濟身邊服侍的,可都是大司馬的人,誰又比他們更有機會?” 太后好像明白了什麼,又問:“你跟哀家說這些,應該不是想控告大司馬吧?” 桃葉搖了搖頭:“太后英明,民婦與王敬夫妻八年,感情尚且如此,又怎麼可能會在乎成親不過一日的陳濟?太后洞悉世事,民婦也沒有必要假惺惺地關心陳濟死因!民婦尋機入宮,不過是為了向太后和官家求一個回到王家、與女兒團聚的機會!” 太后有些小小的吃驚:“你竟然還想回到王家?” 桃葉答道:“是!公主清譽當然不容詆譭,但大司馬手握重兵,若被蓋上殺人罪,必然引起朝堂一片譁然,官家定不願如此。若太后允准民婦回到王家,民婦願對外宣稱陳濟是死於意外大火,此事便算完結!” 太后立刻反駁:“不行!姚兒已經是二嫁,這門親事不能再出差錯!哀家決不允許你再介入其中,影響姚兒的姻緣!” 桃葉忙辯解:“太后明查!民婦回到王家也是別院另住,不可能影響公主!恰恰相反,若是王駙馬唯一的女兒沒有母親照管,公主作為名義上的母親,才更可能有損清譽!” 太后目光掃過桃葉,這次沒有立即反駁。 桃葉又說:“太后在意公主名聲,更在乎公主過得安寧。民婦的女兒已經七歲,是個認死扣的丫頭,公主若將其收在身邊教養,只怕常常惹公主煩惱;公主若不將其養在身邊,天長日久,難免有人閒話。唯有民婦這個親孃守著女兒,公主才好名正言順的不與女兒同住。” 太后雖聽著說得有理,卻還是不放心:“你畢竟是王敬的髮妻,王家人早已習慣了你原先的身份,你杵在那兒,怎麼可能不影響我的姚兒?” “上次民婦大鬧公主與王駙馬的婚禮,絆王家丟人,只怕王家人早就恨死民婦了,又豈能以從前目光看待?民婦對天發誓,回到王家只為女兒,絕無勾引王駙馬之意!願自毀容顏,以表誠心!”桃葉說罷,拔出頭上簪子,在自己臉上用力劃過。這章沒有結束,請點選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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