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7部分(1 / 4)

小說:夢迴米蘭 作者:莫莫言

新體系下的基本薪資將分為四個等級:核心(球員)級、主力(球員)級、替補(球員)級和預備(球員)級。

一般情況下,主教練享有的將是主力級的薪資待遇,不過他們被劃入其他等級也並不奇怪,朱球就發現被做為參照標準之一的安切洛蒂,雖然頂著主教練頭銜,卻被劃入了替補級那一檔。甚至理論上講,隨隊的隊醫乃至翻譯人員,也可能享受到核心級的待遇。

做了多年米蘭財務主管的阿方索,自然也非平庸之輩。譬如在球員價值的計算方面,朱球看到的具體的量化標準並不是曾經令他嗤之以鼻的諸如年齡、名氣之類的東西,而是非常有針對性的歸納出三個方面的價值量化方向。

第一個量化方向是球員的個人能力價值。具體而言,無非是那些可以體現基本個人能力的因素,比如技速度、力量、傳球、控球、頭球、射門等等。不過,這些要量化出這些具體的個人能力,最終還是取決於球員具體的場上位置。不同的位置,量化起來自然是不一樣的。道理很簡單,就像那些非門將位置的球員。總不能要求他們都去學點守門技術吧?

個人能力價值之外,便是團隊能力價值,這方面熟悉球隊事務的布拉伊達更有發言權,所以阿方索在這方面,在很大程度上參考了前者的意見。

最後一個可以量化的方向,便是球員的市場價值,這一點是朱球事先就提出來的意見,所以在現在新薪資方案成型之時,他看到其中羅巴特*巴喬被量化出的市場價值,是全隊最高的,達到了100萬美元,要知道舊薪資體系下,全隊年薪最高的保羅*馬爾蒂尼,也不過只有150萬美元。

此外,可變薪資體系的設立,可以很大程度上彌補獎金制度的不足,雖然這一體系下整體薪資水平並不高,但考慮到球員之間的差異,以及體現出的不同的作用與貢獻,這一體系的建立有著非常積極的意義。就拿基本薪資體系下不同等級的球員來說,核心球員與主力球員一般是不單獨設立可變薪資的,因為在足以保證出場機會的情況下,他們得到獎金的多少,完全可以透過場上表現(及賽後評分)加以衡量。而替補和預備球員,在因為出場少而難以獲得獎金的情況下,他們對於球隊實際的作用與貢獻,有可能被低估(如一名足以在其他球隊打上主力的球員,卻心甘情願的留在米蘭多年充當替補),可變薪資體系正好彌補了這樣的不足。

……

在阿方索詳細介紹這套薪資方案的過程中,同樣精通財務管理的茜茜,提出了不少有價值的修改意見,得到了阿方索等人的讚許。不過,心裡面對這樣的成果非常滿意的朱球,仍然雞蛋裡挑骨頭的問道:

“記得之前,我建議新的薪資體系中可以借鑑一下nba球隊在這方面的成功經驗,可是,這套方案中怎麼沒有體現出這一點呢?”

不過,朱球這個有點“刁鑽”的問題,還是沒有難道老成的財務主管:

“怎麼沒有?你看這一條:每一名效力球隊滿一年的球員(簽約教練、隨隊工作人員),都將在新一年度的合同中,獲得百分之五的薪資漲幅……這一條款可是來自著名的波斯頓薪資條款啊!”

“就只有這個?你所說的薪資漲幅條款,假若在下賽季實施的話,那麼像巴雷西、馬爾蒂尼這樣,效力球隊很多年的球員,漲幅應該怎麼算?”這是朱球剛剛細讀這一條款後,馬上就聯想到的現實問題。

“這個很簡單,漲幅每年計算一次,巴雷西這些老球員,以往效力球隊的年份並不計算進去,他們曾經為球隊做出的貢獻,會分別納入到上面提到的團隊能力價值和可變薪資的量化標準中去。”

“這樣啊……還有,你們難道沒有考慮過有關奢侈稅的條款,如果有可能的話?”朱球考慮的是應不應該設立一個球隊總體的薪資上限。

“奢侈稅?不是吧老闆,對我們俱樂部來說,沒有任何的上游組織規定像nba聯盟那樣的限薪政策,這種情況下,我們設立奢侈稅做什麼?”財務主管不禁有些詫異。

“而且,即使將來國內的職業聯盟透過了類似的限薪政策,我們同樣無法左右更高一級的歐足聯甚至國際足聯,更無法左右其他國家聯賽的程序,奢侈稅是nba最成功的政策之一不假,可籃球只有一個nba,而我們身處的卻是同一片市場下的n國聯賽!”

茜茜緊隨其後的“補充”發言,讓朱球徹底打消了在球隊內部設立小奢侈稅制度的想法:

“失敗啊,光想到要限制住將來博斯曼之後球員薪資的瘋漲,卻愣是沒想起g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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