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只好冰凍屍體,保單日期則填當日,三個月後再製造事故現場。
這三個月時間屍體被王勇放在冰庫裡,所以絲毫無損。
大家已經知道,他們做的是什麼生意了:收購屍體。
那麼,讓我們再回到故事的開頭,應該知道段子承和覺武后收購屍體用在何方了吧?
對,他們就是專門找死屍然後賣給王勇的,他們不僅自己找,還帶動大怡灣的人一起找。
王勇很認真地對打撈上來的屍體進行屍檢,沒有人知道他那認真背後的黑幕,更沒有人知道王曉豔是自殺的。
王曉豔的事故賠償了十五萬,王勇給了王曉豔父母四萬,屍體火化及其他後事處理費另算,劉晴芬得了三萬,付給段子承和覺武后各一萬五,除掉開支,其他的入了王勇的腰包。
沒有投保卻能意外用屍體得到三萬的賠償金,王曉豔的父母對收購屍體的人感恩戴德,王曉豔是農村人,王勇收購的屍體都是從偏遠的山村來的,因為,只有那裡的人不投保,也因為只有那些地方的人容易得到滿足,對他們來說,用一具沒用的屍體換錢那是相當合算的事。
至於那個被蜱蟲叮咬致死的男人大家應該也明白是怎麼回事了吧,他也是自殺的。當他知道投保能得到賠償的時候,他便做好了犧牲自己的決定,那時候,善於察言觀色的王勇看到劉晴芬一臉的同情心,就明白可以從中做手腳幫男人得到賠償,一開始,他和劉晴芬一樣僅僅出於同情,可是,後來,他們都變了,劉晴芬痛恨總部言而無信,不信守諾言,據說是因為她沒有後臺撐腰,被一個有後臺的人擠兌了。好像還有一個原因,就是她沒有領會領導對她的“好意”,領導請她吃飯的時候,讓她喝酒,她就偷偷的走了。王勇因為錢少被貌美的女友甩了,他想發財,劉晴芬想報復,於是,他們走在了一起,做收購屍體的生意,然後便一發不可收拾。
作者有話要說:
☆、第七章 他們戀愛了
處理好王曉豔的賠償事件後的第七天,母親打來電話,電話那頭,母親的聲音聽起來很陽光。
“芬兒,我們院子裡的花都開了……”
“芬兒,我們種的果樹也開花了,梨樹、桃樹、桔子樹……真是好看。”
不經意間,母親還談起李伯伯,言語間滿是喜悅。
是啊,那個李伯伯對母親多好,多少年了,雖然很少上門,劉晴芬知道,李伯伯一直在惦記母親,母親為了自己,一個勁拒絕他的好意。
現在應該還母親自由了,她需要愛。
可是,母親話鋒一轉,不無擔憂地說。
“芬兒,不要再拼命攬錢了,我要的是你平平安安過日子……”
母親到底知道些什麼?母親的話讓劉晴芬再次驚恐不安起來。
母親打小就對劉晴芬很嚴厲。
沒有父親,母女的生活過得很拮据。
可是,母親卻不許劉晴芬輕易接受別人的東西,哪怕僅僅是一顆糖。
劉晴芬上三年級的時候,跟鄰居小孩一起在菜地裡玩,兩人都被地裡的黃瓜吸引了,小孩子嘛,忍不住便摘了個啃起來。
不知是誰告的狀,這事兒偏偏被母親知道了。
母親沒有責罵,一把抱起劉晴芬,把她放到小黑屋裡。
那是什麼樣的感覺啊,恐懼,極大的恐懼,劉晴芬瞪著眼,什麼也看不到,只產生無數幻覺,彷彿魔爪從四面八方向她伸過來。
劉晴芬的脾氣很倔,儘管怕,卻一聲不哭,渾身瑟瑟發抖,依然不求饒。
不過,從此,她再也不敢隨便拿別人的東西。
如今想起那個小黑屋,她依然心有餘悸。
母親來風合鎮第一天,看到才上班幾年的女兒就賺了錢買了房,心裡便疑慮,雖然只是是風合鎮,也還是有些讓人不可思議。母親的眼神猶如當初發現劉晴芬偷吃黃瓜。
是的,這筆生意結束就不再做了,於是,劉晴芬決定找王勇好好談談。
坐在劉晴芬對面的王勇脫去職業裝,換了裝扮,西裝革履,帥得劉晴芬都不認識他了。
這時候的王勇,看上去很有紳士風度,點頭微笑,禮貌而有分寸,只是,他不勝酒力,幾杯酒下肚,就有些醉了,在酒巴朦朧的燈光下,王勇第一次向劉晴芬開啟了心扉。
原來,王勇跟劉晴芬一樣是在大城市上班的,不知道怎麼的,也許是他過於木訥,也許是他不善於交際,有一天他便被安排到這個小縣城來了,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