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滿臉通紅的站在那裡的劉陽民,宋獻策和顧君恩剛想安慰幾句,王書輝就說話了。
“劉縣令,逆賊伍朝宗一家罪大惡極,面對朝廷大軍居然膽敢反抗,現在已經全部伏誅了。現在擺在劉縣令面前的只有兩條路。一條路就是,被錦衣衛荊州千戶所,以知情不報包庇反賊的罪名,立即緝拿。我會將具體情況,立即通知州府並上報朝廷。第二條路則是,本地山匪勾結伍朝宗府上家丁,將伍家滅門。縣令劉大人帶領本縣弓手衙役及時趕到,將一干匪類全部誅絕。這兩條路,劉大人看著選一條吧。”
封建社會,特別是中國的封建社會有這樣一個特點,掌握了一州一府的全面權力的地方官員,對治下的所有人,都有著生殺予奪的巨大權力。
就以枝江縣和松滋縣為例吧。在復興會全面控制的這兩個縣裡。只要兩縣能夠按照規定的時間,將本地的糧稅上繳。無論是上級部門還是中央政府,根本就不會管你這兩個縣裡出了什麼事情。
再以松滋縣為例。王書輝和復興軍這樣膽大妄為的將本地計程車紳首領滅門。可是,除非伍朝宗有近枝族人在上級政府或者中央政府裡擔任重要官職。不然的話,就是本縣計程車紳或者本縣的百姓,上報了這個情況。會有人相信和在意麼?不會的!
問題的關鍵就在於,只要本地區的行政長官被徹底的控制住。那麼在本地區,無論你做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