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部分(1 / 4)

小說:肥而不膩(養成) 作者:片片

書名:肥而不膩(養成)

作者:佳麗三千

文案

盛讚總結自己,

前面十年,我出門打拼,

後面十年,我在家帶孩子

然後十年,我到處走,要把孩子領回家

最後十年,我跟那臭小孩養著一對更小的孩子。

內容標籤:黑幫情仇 情有獨鍾 江湖恩怨 三教九流

☆、那口湯鍋1

三千港分東西兩區,東區三面朝海,是吞吐量巨大的商業港口,西區則為內陸,經濟環境望塵莫及於東區,只有一條柏油馬路作為兩區相通的媒介。

東區人嚴格把守祖先們留下的寶貴自然遺產,非常排斥西區,而西區人則虎視眈眈,想要共享甚至奪取這片財富。

整個三千港,不知從什麼時候起,就被歸為了政府的異類,這裡說話最有用的不是警察,而是黑幫,海龍幫歷代控制了整個港口,他們利用碼頭做生意,制定這裡的規矩,黑幫老大甚至從頭到尾包裝好自己,選上了這個區的人大代表。

當然,除了黑幫頭目,這裡也沒有其他誰敢舉手說:“放開讓我來!”

碼頭上停著各種顏色,從世界各地來的集裝箱,光天化日之下,這裡每天進出的貨物,幾乎沒有正經身份,也就是我們所說的——走私。

這裡的人們不認為自己在做違法的事,多年的耳濡目染,他們已被親眼所見的事情洗腦,但這裡又如每一座城市那般,人們安居樂業,滿足充實。

在三千港最歷史悠久最深的三千巷裡,有一戶盛家,祖祖輩輩圍著一口很深的湯鍋,做熟食生意。

那口老滷帶著年歲的味道,越久越醇厚,越久越香濃,是任何地方都學不來的。

盛家一直一脈單傳,到了這一代,這間破舊的滷料店裡,只有盛老爹與盛讚兩人。

盛讚從不問自己為什麼沒有媽媽,他覺得,盛老爹給他吃給他穿,就算多了一個媽媽,又有什麼用呢?隔壁毛毛就有媽媽,可他們家總是不安寧,他的爸爸媽媽總是吵架,毛毛總是沒飯吃過來蹭飯。

***

整個熟食店分兩個部分,前頭臨街的店面用來做生意,剩下後頭小小的地方被簡單的用木板隔成兩個臥室和一間簡陋的廁所,裡面裝了一個熱水器。

店面的門是很老式的那種,每天早晨,盛老爹最早起床,在一片豆漿油條的叫賣聲中,將一扇一扇的厚實木板從門簷和地縫裡拆出來,一共六張板,整齊的豎放疊在角落裡,然後推開房門,將還在賴床的盛讚叫起來,等盛讚端著水杯蹲在店門口刷牙了,盛老爹就從抽屜裡拿上零錢,到巷口買早餐。

一天結束後,他又會再將木板裝進門簷和地縫,與旁邊的一扇小門鎖在一起。

日復一日,六塊木板,守護著他的家,他的兒子。

小小的盛讚,每天必須做的事情,就是守在比他還高很多的鍋子旁。

那麼深的一口鍋,從開火到湯汁沸騰,要花不少時間,可他一點也不煩,一步不挪的守著,等盛老爹從鍋裡拎出熱騰騰的滷料,在炊煙裊裊中,他短短的手指指著翹在空氣中的豬耳朵,童言童語:“爸爸,阿贊要吃這個!”

在盛讚的記憶裡,盛老爹是會笑的,他會拎出油光發亮散著暗紅光暈的豬耳朵,趁熱咚咚咚切成薄片,挑最瘦最有軟骨的地方,撿出來裝小碗裡,揮揮手,讓兒子到一邊吃。

後來他出門在外,偶爾回想,這大概是他最幸福的一段時光,那脆骨耳朵,他怎麼吃都吃不膩。

而每天這個時候,隔壁聞見香味的毛毛就會溜過來,吸著鼻涕站在旁邊如看見富家少爺般看著盛讚。

可以說,盛讚與毛毛的兄弟情,是從一碗豬耳朵開始的。

毛毛大名冒毛,冒家在盛家旁邊開了一間小小的餐館,幾張桌椅,擁擠的過道,晚飯時分,是最熱鬧的時候,但毛毛的爸爸媽媽太忙了,忙著店裡的生意,忙著吵架打架,忙著打牌搓麻,忙到沒時間管管兒子的吃飯問題,所以毛毛每天還是跑到隔壁,圓圓的眼珠子滴溜溜的看著盛讚,看到盛少爺不忍心,小屁股往旁邊挪了挪,給他留了個位置,讓毛毛爬上桌。

毛毛他喜歡跟在盛讚後面,做什麼都行。(媽蛋,寫到這裡我以為自己在寫耽美⊙﹏⊙b汗)

***

雖然學習不怎麼好,但盛老爹只要每天都看著他兒子揹著小書包與毛毛兩人打打鬧鬧去上學,就算家長會上班主任一直投來不怎麼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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