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一四章 假槍(1 / 3)

“明明是你騙光了他的錢,害得他只能跑路出國。”劉東老婆說。

這麼說也沒錯了,不過主要還是他自作自受。

“怎麼可能跑的到國外,就算跑出去了也會被抓回來。”米嘉說,“我讓他去自首,立功,坐完牢出來就是好人了。”

“他這把年紀,做到死都出不來。”劉東老婆說,“你給我等著!我,我”

還沒說出要怎麼樣,電話就斷了。

這人想幹什麼啊,會不會動員起劉東的力量,幾十個人一起殺過來?要是殺過來的話,米嘉得趕緊把這裡的人都送走。

要不然兩邊幾十人一起打群架,米嘉怎麼都跑不了,被搞個挑釁滋事就慘了。

反而米嘉帶著幾個人被圍毆,只要跑得快就不會有事,還可以吧劉東老婆抓起來。

雖然劉東讓米嘉照顧他老婆,可他老婆自己做死,米嘉也沒辦法對不對。

劉東做高利貸生意,幹了那麼多壞事,他老婆能使無辜的嗎。

“大家辛苦了。”米嘉拿出一大疊紅包來,一個個發給那幾十條大漢,“辛苦了,辛苦了。”

“謝謝老闆!”大漢們喜笑顏開,這生意真是太好了,來龍津旅遊一趟就能拿錢,不辛苦又不用犯法。

“米老闆下次有事還找我們啊。”有的說。

“我們能打的,這次沒打算我們欠個人情,下次要找能打的算個優惠價。”有的說。

“是不是還有手尾啊?還要對付誰?要不我們把事情幹清楚了再走?”有的說。

“不用,剩下的都是小事,大家先去吃飯,吃完飯我安排車子送你們回省城。以後有空來龍津找我啊。”米嘉說。

把人送走,米嘉身邊就只剩下戰樂派來的兩個保鏢了,他們當然也有紅包,一人十萬塊,所以沒法子給現金,只能給支票。

這兩人是兄弟,一個叫做李軍,一個叫做李兵,不過他們名不副實,並沒有當過兵。

李軍和李兵的父親是戰樂的親信,十幾年前給戰樂幹活的時候出車禍死了,算是因公殉職。

本來戰樂打算供他們,以後出來當管理。可是這兩人實在不行,花大錢上了省城最好的私立中學,沒幾天就因為打架被退學了。

後來送去國外,鬧出來的事情更大。在國內打架好歹是空手打,在國外直接動槍,還好沒有打死人。

又花了一大筆律師費,加上他們未成年,總算是弄出來了不用坐牢。戰樂沒辦法,只好把他們留身邊。

這兩人不行,跑步游泳格鬥槍械這些活卻做得好,這回戰樂就把他們兩派出來給米嘉當保鏢,暗中保護米嘉的安全。

現在劉東被抓了,這兩人也不用暗中保護了,光明正大站在米嘉旁邊,跟米嘉吹牛。

“其實張樂軍派來這幫子人,根本就是徒有其表,要不是自己人,真是來搶劫的,我一拳打死一個!”李兵說。

“不過十幾二十個人,完全不是我對手。”李軍說。

“就算有刀我們也不怕!”李兵說。

“這個就太誇張了吧。”米嘉說。

你說一個練過的打三五個沒練過的,那還有可能。可是一個打十個本來就是神話了,要一個打十個打著武器的壯漢,除非拍電影。

“真的。”李軍說著拿出了一把槍,“有刀算什麼。”

“你怎麼會帶著槍?”米嘉嚇了一跳。

“當保鏢當然要帶槍。”李兵說。

“被警察抓了怎麼辦?”米嘉說。

“我們有槍證啊,帶槍是合法的。”李兵拿出一個證件給米嘉看。

“還有這種東西?”米嘉借過來一看,還真是合法的。

李兵和李軍是牛頭村養豬場的保衛人員,可以合法攜帶槍械,包圍養豬場的財產。

想一想也是,養豬場在深山裡面,人跡罕至,除了養豬場本身的人員,方圓十幾公里不見人。裡頭值錢東西又多,沒有槍還真不行。

不過他們的槍證只在牛頭村養豬場有效,按照道理是不可以把槍帶出來的。

“你們的槍證只在養豬場用吧?”米嘉說。

“帶出來也沒事。”李軍說,“有槍證說明槍是合法的,被歹徒襲擊我們可以用槍還擊。超範圍使用頂多罰款。”

“要是沒有槍證,警察就會追究槍械來源,很煩的。”李兵說。

“槍證好辦嗎?”米嘉很羨慕。

“不好辦,難得要死。”李軍搖搖頭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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