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賣掉,賣給了一家外地公司。
外地公司不瞭解情況,興沖沖跑過來建房,被債主們圍堵了,房子建了一半,實在建不下去,只好停工,變成爛尾樓,一直爛了好幾年,直到現在。
要拆遷,爛尾樓所在的地塊升值了,眼看誰搶到這塊地,誰就能賺一大筆,債主們和外地公司對抗更加激烈,一邊在法院打官司,一邊互相舉報,一邊組織人馬打架。
現在拆遷通告還沒出來,債主們和買地的外地公司對抗還沒激化,米嘉要賺錢,就落在這個爛尾樓上。
“產權這麼複雜,要怎麼賺錢?”戰蘭問。
“那還不容易。”戰樂說,“現在去跟那個外地公司把地買下來,然後突擊建房子。因為產權有爭議,肯定能壓價。誰來要債就把誰打出去!”
“這倒也行,我們是善意第三人。”戰蘭說。
所謂的善意第三人,即該第三人不知道法律關係雙方的真實情況,通常是指非法交易中,不知情的,已經辦理了登記的權利人。
無權處分他人動產或不動產的佔有人,將動產或不動產轉讓給第三人以後,如果受讓人在取得該動產或不動產時出於善意,就可以依法取得對該動產或不動產的所有權。
受讓人在取得動產或不動產的所有權以後,原所有人不得要求受讓人返還財產,而只能請求轉讓人賠償損失。
從法律上來說,就算百貨公司真的非法把土地出售給第一個私人老闆,那也是債主們和百貨公司還有第一個私人老闆的問題,和第二個老闆還有外地公司無關。
可社會上的事,哪裡有這麼理想,我們又不是法治社會。債主們找人把工地圍起來,毆打工人,攔截工程車,工程就幹不下去。
尤其是現在要拆遷,牽扯到這麼一大筆錢,誰都不會輕易讓步。無理也要攪三分,何況人家還覺得自己很有道理。
“不用。”米嘉說,“我有辦法。”
“好啊,我就看看你有什麼辦法。”戰樂說。
“我和你一起去。”戰蘭說。
“我先回家換一套衣服。”米嘉說。
開著戰蘭的賓士車出了養豬場,開了十幾公里,總算回到了有人煙的地方,回頭一看,恍如隔世。
回家換了衣服,米嘉兜兜轉轉,來到山邊路,在山邊路的末尾,有一棟爛尾樓。這爛尾樓面積不小,已經建了五層,工地上各種『亂』七八糟的東西堆得到處都是。
工地一個人都沒有,連看門的都沒有,工地裡面的值錢東西都被拿光了,只剩下些不值錢的爛木頭之類。
“就是這個?”戰蘭問。
“沒錯。”米嘉說。
他走上前,圍著工地轉了一圈。
“沒人值班?可以去國土局查業主的聯絡方式。”戰蘭說。
“我不是找業主。”米嘉搖搖頭。
“不是找業主,來這裡幹什麼?”戰蘭問。
很快米嘉找的人就出現了,兩個瘦高個年輕人匆匆忙忙走了過來,對米嘉說:“這位老闆,你們到這裡來有什麼事?”
“你們是九家裡面的哪一家?”米嘉問。
“啊?什麼?”兩個瘦高年輕人都是一愣。
“百貨公司還有九個債主,你們是哪一家的?”米嘉毫不客氣的問。
米嘉知道債主們肯定派了人盯著這棟爛尾樓,要不然外地公司偷偷把樓賣掉,或者和拆遷的簽了合同拿錢,債主們要追債就更難了。
兩個瘦高年輕人對視一眼,其中一個說:“我們是龍津制『藥』廠的。”
“你們是龍津制『藥』廠的啊。”米嘉頓了頓,不出意料,和他想得一樣。
龍津制『藥』廠原來是個地方國企,因為規模小,技術落後,所以一直在虧損,到了新世紀撐不住只好破產改制。
改制之後就活了——不是制『藥』有什麼進展,而是把車間全拆了,建成大樓出售。雖然叫制『藥』廠,其實是個地產商。
不過和別的地產商比起來,龍津制『藥』廠既沒錢也沒人,業務範圍十分狹窄,把自己的地開發完就沒得做了,拿著一筆錢,想繼續開發吧不敢,乾脆散夥吧又不捨得。
於是借了不少給經營困難的地方國企,當然不是因為同病相憐,而是想低價從這些國企拿地。
其中龍津百貨公司就是一個,龍津制『藥』廠借了錢給百貨公司,成了百貨公司的債主,好容易等到百貨公司撐不住破產,想從人家身上吃土地,結果百貨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