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不怕,他做他的,我們做我們的。做生意又不是光講關係,劉老闆放貸倒是不錯,其他生意,嘿嘿……他做過這麼多生意,有幾樣堅持下來了?做著做著就做不下去,只能找人接盤。你那個公式完善沒有?能確定價格了嗎?”
“還在完善中,有很多引數需要調整。”米嘉說。
“儘快完善吧。”孟萬說,“對了,你有沒有印宣傳單?”
“還沒有。”米嘉說。
“去印幾千張吧,我們隊員巡邏的時候順便幫你派宣傳單。”孟萬說。
“這不行的吧。”米嘉吃了一驚。
“為什麼不行?”孟萬問。
“這是以權謀私把。”米嘉說。
“你給我錢了?”孟萬問。
“這個當然沒有。”米嘉絕對不會行賄。
“那你給我領導送錢了?”孟萬又問。
“當然也沒有!”米嘉說。
“我沒得益,我們領導沒得益,怎麼能算是以權謀私呢?”孟萬說。
“那至少也是公器私用。”米嘉說。
“我們辦公室就是為了扶持大學生創業的啊。”孟萬說,“又不是『逼』著別人一定要把廣告牌租給你,只是告訴他們一聲有天材廣告這麼一個公司而已。”
米嘉還是覺得不好,城管是『政府』部門,是公權力的化身,堂而皇之給一個私人公司做廣告,怎麼說都不對。扶持大學生創業也不能這麼個扶持法。
“其實我已經有宣傳方案了,沒必要。”米嘉說。
“哦?什麼樣的宣傳方案?”孟萬問。
米嘉頓了一下,什麼樣的宣傳方案呢?他完全沒有宣傳方案,還得用這個宣傳方案拒絕孟萬,這要怎麼說才行,如果是伊南娜的話會怎麼說呢?米嘉看了她一眼,心裡有了主意。
“我是打算私下和業主聯絡。”米嘉說,“現在要拆遷,很多租了廣告牌的客戶都想退租,導致廣告牌價格下跌,我單獨去聯絡他們可以呀家。要是大規模宣傳,人家知道有接盤的,肯定會提高價格,那就麻煩了。”
“還有這種講究。”孟萬說,“差點好心辦壞事。”
“還有好些廣告牌還在合同期,我提前去談也許能趁著拆遷的機會把廣告牌談下來,要是宣傳的話人家就不著急了,先看看怎麼回事。”米嘉接著說。
“可是你把廣告牌租下來,一拆遷廣告牌就全都被拆了,那不是會遭受損失?”孟萬問。
“這個可以和開發商談賠償。”伊南娜說。
“要賠償也是賠給業主。”孟萬說。
“合同裡面要註明拆遷賠償的啊。”伊南娜說。
“額……我這麼說吧,我們距離建設誠信社會還有一段距離,拆遷賠了錢,到了業主手裡,想讓別人分錢給你,不太現實。人家拿了錢就走了。”孟萬憋著笑說。
“那就打官司啊!”伊南娜說。
“打官司?你的租約頂多不過是一萬幾千塊,賠償金能搞到哪裡去?為了這麼點錢打官司,得不償失。這些合同還不能合併起來打一場,因為被告不同,必須要分成一個個小官司分別起訴,光是走程式都要好幾年。”孟萬說,“這個我可幫不了你,法院要走程式,必須先調解,然後一審,二審,審完了判決。不對,調節之前先要立案,你這個能不能立案都不知道,能立案了,還要找到被告人才行。一拆遷人都不知道上哪裡去了。萬一跟你籤合同的事業委會什麼的,或者物業公司,那更糟,拆遷了業委會和物業公司都沒了,就算你告贏了,都沒有執行財產。”
“這麼沒天理的嗎?有合同也拿不到錢?”伊南娜膛目結舌。
“別說有合同拿不到錢,我們正牌公務員,還被拖欠工資呢,找誰哭去?”孟萬說,“社會上的事情,有天理的不多,沒天理的不少,你們自己創業,一不小心就會吃虧。”
“那怎麼辦?”伊南娜問米嘉。
涼拌,米嘉能有什麼辦法,營商環境不好的問題又不是米嘉能解決的。至於拆遷,反正拆不成,隨便怎麼樣都行。
“一個廣告牌的業主很難談判,掌握著一堆廣告牌的公司要談判就容易多了。”米嘉說,“我可以幫他們談判,拿到合理賠償,從中分一份。”
“啊,我明白了。”孟萬一拍桌子,“我說劉東……劉老闆怎麼這麼熱心想要做廣告牌呢,打的就是這個主意!包下拆遷區的廣告牌來談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