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愛情至關重要,貞操和德行根本不算什麼。喬治·桑總是熱情奔放,充滿激情,她對愛的需要永無止境。在巴黎時,只有于勒·桑多的愛她還不能滿足,她還希望勒尼奧和弗勒裡兩人都鍾情於她,她夢想建立一種法倫斯泰爾式的四人生活團體。
喬治·桑並不隱諱她與情人的兩性關係,甚至為此感到驕傲。她說:“我為我受人侮辱而自豪。他們多麼不瞭解我啊!他們希望於我的僅僅是有一個好名聲!”她要名副其實。她最喜歡的就是自由無羈、放浪形骸的生活。當她所愛過的愛彌爾·勒尼奧指責她“貪得無厭地追求新歡”時,她回答他說,情人如果不是被期待的上帝,那就應該是被打倒的偶像,而打倒偶像之後,必須去找尋新的上帝。
《卡門》的作者、法國作家梅里美曾追求過喬治·桑,還不到兩天,她就成了他激情的俘虜。他們在愛榻上顛鸞倒鳳,雲雨綢繆。梅里美說,她一點兒也不害羞。看來在那種場合,害羞並不是喬治·桑的專長。
喬治·桑認為,任何源於內心的愛的激情都是神聖的、無可指責的。當她與作家繆塞之間的愛情發生危機時,她便迫不及待地先後撲向帕洛熱、米歇爾、迪迪埃、肖邦等人的懷抱。喬治·桑的生命力過於旺盛,歡情需求永不饜足,她常把自己的情夫弄得精疲力竭,疲憊不堪。不少人把她視為既可愛又可怕的女人,最能誘惑男人的女人,“一個專找鮮人肉吃的女妖精”。而喬治·桑最大的痛苦就是,上帝賜予她的神聖的愛慾之火在外部找不到發洩的渠道。
許多同時代人都曾談到喬治·桑生活的不檢點,並認為喬治·桑總在為自己的放蕩行為尋找理由,使她的婚外生活、通姦行為合理化。喬治·桑本人則認為,她的生活無可指責,她的行為不能用一般標準來衡量,她不是傷風敗俗之人。在她的小說《呂克雷齊阿·弗洛裡阿尼》裡,她透過書中主人公為自己辯護道,她曾經有過多次戀愛,每次都認為自己是無辜的;她不是高階妓女,因為她總是為情人付出代價,而從情人或友人那裡卻一無所得;她愛過許多人,但從來沒有一次不是真心希望與所愛的人共同生活,並幻想白頭偕老的。她有過八天甚至一小時的激情,每次她都相信自己是終生相許。在喬治·桑看來,有這種堅定的意念就足夠了。她從一個情人奔向另一個情人的行為不能作為她用情不專的標誌,而只能說明她的運氣不佳。
三 身體的狂歡與創造(2)
雖然喬治·桑一生愛情轟轟烈烈,激情生活豐富,情人一個又一個接連不斷,但這種生活不僅沒有耗盡她的體力,使她精疲力竭,反而使她生命力更為充沛,更有利於藝術創造。她的每一位戀人都為她的創作提供了不可缺少的素材。對此,吉拉爾丹夫人曾說:“她的朋友人人都是她的主題,每交一位新朋友就是一部新小說。她的戀愛史從她的作品目錄中即可一目瞭然……”喬治·桑一生曾創作出大量的作品,其中《安吉堡的磨工》、《小法朗岱爾》、《棄兒弗朗沙》、《印典娜》都有中文譯本。
對於一般人來說,過於頻繁的激情生活對於生命是有害的,人將會因此而精力衰弱,甚至早亡。中國人這種觀念非常強,而且不少作家都將這種縱慾而亡的觀念表現於作品之中,然而這種觀念似乎並不適用於生命力旺盛的作家和藝術家,因為他們的生活實踐證明的是與之相反。
也許一般人認為,作家、藝術家放縱的性生活是過度的,甚至於是令人吃驚地過於頻繁了,但是他們自己則認為這是最適合他們的頻度。他們是自己身體的持有者,他們比一般人更瞭解、也更清楚自己的肉體需要和對於自己合適的頻率。從文學藝術史上看,才華橫溢的作家、藝術家過早夭亡的例子並不算太少,但他們的早夭大多是由於其他的原因,因縱慾而身亡的人絕無僅有。從他們的生活經歷上看,如果說充滿激情和慾望的肉體生活沒能使他們長壽的話,至少也沒有使他們折壽。西姆農、畢加索、雨果、喬治·桑、歌德、伊麗莎白·泰勒都可以作為例證。
喬治·西姆農生於1903年,死於1989年,終年86歲。
帕布羅·畢加索生於1881年,死於1973年,終年92歲。
維克多·雨果生於1802年,死於1885年,終年83歲。
喬治·桑生於1804年,卒於1876年,終年72歲。
約翰·沃爾弗幹格·歌德生於1749年,死於1832年,終年83歲。
伊麗莎白·泰勒生於1932年,至今依然健在,前不久剛剛度過她的75歲生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