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部分(2 / 4)

小說:三國演業 作者:大刀闊斧

有縣民認出,這人就是楊錫,但卻沒有人做聲,這事情如此複雜,誰敢多嘴。

田函領十餘人從楊錫身後湧出,將四輪車包圍,楊念大叫道:“阿爹!這人欺負我,幫我殺他,幫我殺他!”

楊錫並不理她,而是朝祝公道抱拳道:“多謝這位義士及時制止小女,使其沒有造成更大損傷。來人!將幾位護軍押入監牢候審,田函,將楊念押入監牢,其他幾位慫恿的,也全部打入監牢,著治安局冠猴親自審理,拿到人證物證之後,按辰河法典交於審判庭審判入獄,若有徇私,報于田豐去查,決不姑息。另趕緊將傷者送入醫院救治,不得有誤!”

一番吩咐喝令下來,現場傻眼,楊念大哭道:“阿爹!是我啊,我是念念!”

田函見楊錫無動於衷,只得吩咐人趕緊照辦。

祝公道此時也放開手,從車上下來,向楊錫行禮道:“祝公道見過楊會長。”

楊錫也行禮,暗暗掃描此人,口中卻道:“多謝俠士,還請與我一行,說明情況,治安局一定會給俠士一個公道的說法。”

祝公道遂隨楊錫往縣民中心去。

楊錫心裡卻在盤算,這人是個俠士,身體機能不錯,達到了97,應當有所用處才行。

原來早在楊念於幾個小孩駕車闖鬧市時,楊錫就已經收到了護衛團的報告,因楊念身份特殊,是以任何人都不敢輕易約束,護衛團只能報給楊錫親自處理。

冠猴收押了這幾個小孩,也很頭痛。

那幾個小男孩,也是有身份的,其父分別是蔡考、許虎還有另外兩位在軍中職位不小之人。

還好冠猴只負責錄口供和收集證據,這是他治安局之事,至於怎麼判,那就是審判庭之事了。

結果出來,冠猴將結果傳於楊錫,再傳於審判庭。

楊錫大怒之餘,也深感自責,自己只管著天下事,卻沒有時間教育孩子,何其荒謬。

但事情出了,自己也必須處理,於是在結果上面寫了“按章辦事”四個字,傳於審判庭。

此時審判庭的庭長,卻是之前麻山鄉的嗇夫範翎,範翎正愁著,忽然楊錫的特批到了,他一看,有些愕然,但也只得依法辦事。

卻說此刻楊錫從祝公道口中得知經過,又問起祝公道如今情況,祝公道將自己之前之事說了,楊錫暗道果然如此,便問道:“公道先在我縣民中心招待處休息兩日,兩日內,審判庭將宣判結果,公道放心此事了,再行離開不遲。”

於是楊錫命田函安排祝公道住處。

兩日後,審判庭出來結果,按照《辰河法典》之《刑法篇》第一百七十六條規定,凡縣民滿八歲,便需對自己所做之事,負刑法責任,楊念犯無證駕駛罪、監禁半年,又犯故意傷人罪,並使其他縣民致殘,監禁兩年,兩罪並罰需加重刑罰,共獲刑三年,立即入獄。

結果一出來,冠猴問楊錫可否例外,楊錫回批,按律執行,並將此案例登於《辰河十日報》發行天下。

同期報紙,楊錫寫向縣民致歉信一封,反省自己教育失責,望縣民引以為戒。

此事曝光,十日內,報紙發行量突破二百萬份,透過鐵軌車發行各地,無不譁然。

楊家,楊父楊氏哭成淚人,向楊錫求情,讓楊錫網開一面,楊錫只是不理,就連蔡琰也問有沒有其他辦法,楊錫堅決搖頭,並以委婉方式告訴蔡琰和喬綰,咱們的孩子是孩子,人家的孩子,也是孩子,公平公正,才是辰河區存在的理由。

這才是真正的平等。

第二百一十二章 賈詡奇謀

蔡考等人在前線,看到報紙,也不知如何是好,此時已為副團長的廖威道:“公子行事,你知道,從來不羈,但對於有些事情,卻又極為固執,你我都是沒有辦法之事,看來我等,還沒有將公子的精神學透,若不學透,以後可能拖公子後腿啊。”

蔡考道:“俗話說,虎毒不食子,公子此舉,是否過激了些?”

廖威道:“你說錯了,公子什麼都沒有做,什麼叫公子此舉?我悟通了,公子要豎立的,不是自己的權威,而是《辰河法典》之威,我感覺,若真能依此辦事,我辰河區將自行運轉,牢不可破!”

類似的談話,在各地出現,所有人又將《辰河法典》拿出來細細研究。

此時辰河法典已經增加了許多內容,並每年不斷完善,皆由楊錫親自督辦,若是自己都不能遵守,此前所做一切,全都白費。

張昭拿到報紙,不禁老淚縱橫,心中喃喃道

本站所有小說均來源於會員自主上傳,如侵犯你的權益請聯絡我們,我們會盡快刪除。
上一頁 報錯 目錄 下一頁
本站所有小說為轉載作品,所有章節均由網友上傳,轉載至本站只是為了宣傳本書讓更多讀者欣賞。
Copyright © 2025 https://www.kanshuwo.tw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