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白得一座城,發展一段時間後就可以有造血功能了,無論是稅收還是兵力。而且最關鍵是,造城的費用還是由伊東家出。等於說,大友家只回了一封信,就有了一座城。
伊東家也沒有其他辦法,召開會議的時候,最後只能得出一個結果,都只能說:“畢竟請別人來幫忙,人家又不是打義工的,如果不給些好處,怎麼也說不過去吧。而且大友家素來講究仁義,信譽是有口碑的,錢財不就是身外之物嗎?如果連命都丟了,那錢財還有什麼用?”
於是,經過2個月的時間,府內館和佐土原城之間建起了一座新城,叫做分城,駐紮了5000大友家的兵力。
我在內城也開始有工作了,時間是1558年6月,與薩摩忍者眾的協定到期,忍者首領隱風親自到內城島津府和我談續約問題。
由於島津家勢力地擴張,所以協定費用變得好貴,雖然我是有錢,但有錢也不能亂花。所謂協定是指,忍者眾永遠不接針對協定勢力的不利任務。所以協定費用是按城市來計算,佔有多少人口,多少城市,多少港口,最後都要計算進協定裡。
所以我沒有答應。這也就意味著,以後有人到薩摩忍者眾委託刺殺島津貴久的任務,只要出得起錢,他們也是可以接的。
買賣不成仁義在,散買賣不散交情。我對隱風說道:“雖然我沒有繼續續約,但是我敢保證,你們最大的客戶依然是我們島津家。雖然沒有簽訂協定,但是島津家是不會忘記當年相助島津家統一薩摩地區的朋友的。”
隱風也只好喝著悶酒道:“島津貴久大人實在太客氣了,你放心,如果有人要來委託對你們島津家不利的任務,我們的收費一定很高。但如果別人真出的起錢,有什麼對不起的地方,那就還請多多諒解了。”
我點頭開玩笑道:“你們忍者的規矩,我是懂的,而且我也會遵守。不然,被整個日本的忍者追殺,這我可不願意,哈哈。”
其實,我之所以沒有和薩摩忍者眾繼續續約,最關鍵是薩摩忍者眾和九州國人眾是互相厭惡的關係。所謂同行是冤家,都是搞敵後破壞的,一個是黑社會,一個是忍者特工,自然在生意上就有摩擦。
整個九州,九州國人眾位於九州北部,薩摩忍者眾位於九州南部,影響力也是如此。我現在的勢力漸漸地向北部擴張,所以我決定等真正開始北伐戰爭的時候,與九州國人眾進行協定。否則,面對各種游擊戰和治安低下,喋血街頭等各種事情發生,即使攻下無數城,民心散了,也等於零。在戰國時期的日本,一向一揆等人民起義的攻擊力是巨大的,傷害也是巨大的,畢竟大名的軍隊也並非是如明朝一般職業化的,所有人都是業餘的。
歷史上,凡是發生過一向一揆的大名,都要添好久的傷口,畢竟一向一揆人民起義是內傷,想要恢復不容易啊。
既然決定了要和九州國人眾協定,就不和薩摩忍者眾協定了。畢竟薩摩忍者眾的續約條款裡有這樣一條,一旦大名勢力和九州國人眾協定,則和薩摩忍者眾的協定自動到期。
送走了隱風,才過了一些日子,就得到前線傳來訊息,1558年6月15日,島津義弘總共領34000人從油津港出發,進攻佐土原城。只留下1000人防守油津港。
島津義弘在我的引導下發明瞭一種戰法,叫做投名狀法。我給他說,在明朝以前的再以前,天朝有一個叫做宋的朝代,當時有一個叫梁山的綠林國人眾,總共108好漢。
當時他們上山後,必須去殺人,必須去立功,才算兄弟,這就是投名狀。所以,我們也可以用這種投名狀法,每次俘虜的兵力都劃入先鋒隊(炮灰),凡是立過功的才算兄弟,編入正規島津家部隊。沒立過功的繼續留在先鋒隊,哪裡有危險哪裡就有他們。
正是由於這樣的政策,島津家的部隊反而越打越多。離開肝付城還只有33000人,結果現在島津義弘手上有35000人,留守1000人在油津港後也還有34000人,如果以商人的眼光看問題的話,島津義弘還賺了1000人,這就是以戰養戰。反正,糧草物資供應上絕對沒有問題,我還是認為兵力是最重要的。
只是,似乎那些NPC不理解。亂世里人多力量大,有了人就是有了一切,偏偏人的價格還是最賤的,一頭牛都比人貴,這是不是可以算作一個對亂世巨大的諷刺呢?
1558年7月1日,島津義弘部隊到達佐土原城附近,經過浴血的奮戰,7月25日佔領了該城。島津義弘陰險而又穩健風格,再一次以極少的成本獲得了極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