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對楊銘都是搖頭,專業人士是這麼做的:用公司的名義購買,然後在稅務申報中抵扣增值稅,也就是120/1+17%,先能抵減17萬。
然後公司購買的車,若計劃用四年吧,在後面四年內還可以算入折舊抵扣,算每年6萬,那麼四年6*4=24萬。
以公司名義買一輛車,直接就能從企業經營中抵稅17+24=41萬!
比個人買車節省了41萬!
車價越高,那麼節省的就越多,馬總那一千多萬的邁巴赫,公司名義購買的話,能夠比個人節省400多萬。
等到用完四年後,楊總覺得這車不好玩了,賣出去,按照寶馬7的保值率,四年車齡還能賣50萬。
便就意味著,楊總實際只花了120-(41+50)=29萬。買這輛車的最終花費,僅僅是29萬(不算購置稅、保險)。
這就是他為什麼要先買一家公司的目的之一。
有了公司,就可以開增值稅發票,就能在稅務處理中抵減,企業經營的前幾年,誰不虧損啊?狠命抵扣就是了!
直接間接的抵稅41萬,再怎麼土豪也不能忽略這一筆錢!反正楊銘是做不到豪氣的直接個人買走。
除非是真的有錢沒處花了,但目前各種動作都需要資金,充胖子沒必要。楊銘逛了一圈下來,寶馬740是比較滿意的了:“現車多少?”
銷售熱情的介紹:“我們有的現車是豪華版的,把選配都加了很多,再加上現車提車,需要121萬。”
“就是它了。”
楊銘沒有心思廢話,740還是挺實在的,隔壁賓士-邁巴赫加價幾十萬大把人搶,這裡的寶馬優惠好幾萬沒人理。
據說頂配邁巴赫s600,官方售價288萬,卻要加價100萬才給提車。有這加價的資金,老子就去買賓利了。
或許這就是自己不夠土豪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