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3部分(3 / 4)

小說:崇禎盛世 作者:宮本寶藏

的允許之後,開口了,“刑部和大理寺都已經組建了專門的工作小組,孫慎行老大人親自主持,只是是按照原來的大明律來審,還是按照皇上的新法來審理,最終沒有定論。”

崇禎皇帝朱由檢點點頭,這是老派大臣們在拿這件核心案子在做文章了,惠安伯張慶臻是個老伯爵!位高權重,加上田建章和張富民的身份特殊,這場案子,不單單是皇帝,整個大明都非常的關注!

崇禎皇帝朱由檢猜想著,圍繞著惠安伯張慶臻和田建章,張富民的案子,將展開老臣們,新的一輪對於新法的對抗!

崇禎皇帝朱由檢點點頭,對曹化淳看出了自己的心事,並沒有生氣,“王承恩的事情太多,要不然,這案子就交給曹化淳多照看著,有什麼動向,可以及時來告知朕,但有一條,不要說話,不要給任何的傾向性!”

崇禎皇帝朱由檢明確的對曹化淳做著指示!他不願意讓人抓住小辮子,即便自己是皇帝,也不能讓人抓住小辮子!

曹化淳點點頭,應承下來,王承恩的心中卻有些酸溜溜的,只是沒有表露出來。

法律規範不同於其他規範的另一個重要特徵是它的嚴謹性。它由特殊的邏輯構成。構成一個法律的要素有法律原則、法律概念和法律規範。每一個法律規範由行為模式和法律後果兩個部分構成。行為模式是指法律為人們的行為所提供的標準和方向。其中行為模式一般有三種情況:可以這樣行為,稱為授權性規範;必須這樣行為,稱為命令性規範;不許這樣行為,稱為禁止性規範。

法律是國家制定和認可的行為規範,這是法律來源上的一個重要特徵。所謂國家制定和認可是指法律產生的兩種方式。國家制定形成的是成文法,國家認可形成的通常是習慣法。

法律是國家確認權利和義務的行為規範,法律所規定的權利和義務,不同於其他社會規範的權利和義務,它是由國家確認或認可和保障的一種關係,這是法律的一個重要特徵。

法律是由國家強制力保障實施的行為規範,由於法律是一種國家意志,它的實施就由國家強制力來保障。法律所規定的權利和義務是由專門的國家機關以強制力保證實施的,國家的強力部門包括軍隊、警察、法庭、監獄等有組織的國家暴力。

法律是調整社會關係的行為規範,因為社會是指以物質生產為基礎而結成的人們的總體,法律的調整是指向人們的行為,是對人們行為所設立的標準,即調整一定的社會關係。

法的本質就是統治階級實現階級統治的工具。具體地說,它是指國家按照統治階級的利益制定或認可,並以國家強制力保證其實施的行為規範的總和。

崇禎皇帝朱由檢心中法制,其實跟服務於他的資本主義社會的方向,目前來說,作用還不是很大,他的資本主義還沒有成型,法制的主要任務還處於打基礎的階段!

崇禎皇帝朱由檢更為關心,心中更為緊要的事情,其實是將書記制度融入他的政體,讓當領導一切,不再淪為一紙空談!皇黨對於他來說,比什麼事情都重要!

崇禎皇帝朱由檢,或者說對任何一個皇帝來說,要加強皇權都是最為重要的事情!天下的任何反對他的勢力,都不是作為一個單個的人而存在!而是作為一個個實力集團而存在的!

這並不是武俠片,他即便是武功練到了天下第一!將自己的西廠武裝太監們都練到了天下第一,也不可能靠著特種武力將敵人全部消滅掉!

要做到和勢力集體的對抗,他就必須有自己的勢力集體!這正是他當初明知道阻力極大,仍然不顧一切的要將皇黨,這種政黨為根基的勢力體系,融入到大明朝廷當中!

現在來說,皇黨已經基本成型,但是皇黨還沒有完成最為關鍵的一步,只有完成了那一步,皇黨才真的算是被他植入了大明的政治經濟體系!

這一步,這最為關鍵的一步,就是書記制度!但崇禎皇帝朱由檢知道,這是硬生生的從老派大臣,從天下支援傳統科舉制度計程車子們的手裡奪權!(未完待續。。)

第0822章 田妃求見

崇禎皇帝朱由檢設計的法律體系是比較苛責的,亂世用重典!當初對白蓮教實行連坐,並不是一個偶然的事件!即便是重新再來一次,崇禎皇帝朱由檢依然會這麼做!

不是說崇禎皇帝朱由檢反人類!既然制定了律法,就要堅決的按照法律走,不管是什麼人!都一樣!

而崇禎皇帝朱由檢也同樣從這起案子的兩個方面,一是關係到經濟復甦,二是關係到政府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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