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部分(2 / 4)

小說:錦衣笑傲行 作者:辣椒王

把這兩者合二為一,硬說那張大人是言登山、劉汝國的同夥,彼此沆瀣一氣,謀圖不軌。

在他的呈報裡,劉正風就是個純潔無辜的善良鄉紳,只是腦子不大好使,非想要捐個官做,因此上了那張大人的當。這也算不了什麼罪過,畢竟堂堂首輔張四維的叔還花錢買官職呢,你不能說地方鄉紳就不準有這方面的追求。更加上言登山等人攀咬嵩山派的口供在,賊咬一口,入骨三分,這謀逆的事扯上,更加難以擺脫。

至於人犯也早被鄭國寶動了手腳,湖廣巡撫本來想提走人犯進行二審,結果人剛提出來沒半天就完蛋大吉,不但口供沒問出來,反倒把燙手山芋留到了自己的手裡。

要是劉正風不跑,這一套手法玩下來,他確實有很大希望脫罪並且讓嵩山派傷筋動骨。可是他跟著曲洋去做中郎將,便給了別人口實。東廠張鯨也不是吃素的,見了這些口供之後,也炮製了幾份證據出來,把劉正風說成是勾結魔教,意圖謀逆的魁首。

嵩山三太保本來當日離開衡山,可後來琢磨著此次損失大戰功微,回到嵩山難以交代。便聯袂到京師去找張鯨哭秦庭,這三人的口供也成了有力的證據,在朝堂上引起了不小的轟動。張鯨是閹奴,不為士大夫歡迎,鄭國寶這個外戚錦衣卻更加遭恨,彼時大明朝眾正盈朝,自然有不少飽讀詩書計程車大夫,看淨街鑼鄭國寶這個斯文敗類不順眼,欲除之而後快。

其中又以戶部主事顧憲成、刑部主事葉茂才、福建道御使錢一本三人最為積極,在他們帶動下,科道言官奏摺如雪片,直劾皇親國戚為非作歹,踐踏綱紀,荼毒生民等罪狀。要說一個鄭國寶,本來沒必要引得大家如此賣力,這裡面最主要的原因,還是對付皇宮裡那皇貴妃。如今奪嫡之事,鬧的朝野盡知,大臣幾次上本請立太子,為的就是要明確位分,免得將來出了反覆。可是由於鄭氏發力,太子名分不定,甚至有大臣懷疑,鄭氏是想找一個機會,把皇長子幹掉,扶植她自己的胖兒子登基。因此這次拼命打擊鄭國寶,既是要先將鄭家出來任官的親戚斬於馬下,給鄭貴妃一個教訓;也是為了斷她的膀臂,免得日後內外勾結,再難制約。

要說這行為,未免有與權閹勾結的嫌疑,只是事急從權,這些朝中的仁人君子為了大明江山社稷,為了外誅佞幸,內平奸妃,也顧不得那許多了。更何況他們與鄭國寶早有宿怨,非是等閒可比,自然為了報仇,無所不用其極。

第二十三章斷人財路

京師裡做生意的,誰不找個靠山,投靠過去,以逃避朝廷賦稅。鄭國寶這無敵大隊一出,京師裡商販全都倒了運,那些投靠勳貴的還好。鄭國寶給武功勳貴、宦官內相面子,不去動他們。可是投靠文官的商家就全都倒了黴,該交的錢一分不能少,自己投靠後,老闆沒能保護自己,這商家的怨言自然就多了。

這且不說,當初萬曆曾招鄭國寶問對。由於是親戚問答,也沒那麼多顧忌,鄭國寶明言我大明之弊不在於兵將不堪用,不在於器械不精,不在於城郭不固。在於錢糧不足,在於政令不通。而要想錢糧充足,就得薅羊毛。要薅羊毛,一是文官、二是士紳、三是鹽商。這三家的羊毛薅下來,便足夠大明國用充足,不受錢糧所累。另者便是要攤丁入畝,火耗歸公,賦稅上定要均勻,不能重北而輕南。

朝廷上有了錢,就能不怕開支,大量製造快槍、重甲,也能保障邊軍的軍餉,不至於短缺。而當兵的有了軍餉,打仗便有精神,任是虜賊、女直,全都不放在眼裡,到那時自然能保大明江山千秋萬世。

再者今日朝廷說是,必有一干人等出來說非。朝廷說非,這幹人就出來說是。指手畫腳,浪言欺君。口內雖有千言,胸中並無一策,只知破壞不懂建設,只知反對,卻無章程。似這等人在朝一日,於我大明便無分毫好處。

鄭國寶之所以說這些,在於他穿越後也發現,這個大明,與他所知的那個大明,並不完全一樣。

比如說,這穿越者視為大殺器的燧發槍,大明朝已經完全能夠製作,只是受制於費用,產量有限而已。在薊遼防線那,還修著菱堡,至於說長槍方陣等等,更是地方的軍兵都操練的普通技藝,拿不出手。你要是拿這個當法寶,那就純屬自己找抽臉。

再者,這海禁,按說原本歷史上,雖然有隆慶開關,可他駕崩後這朝廷就不怎麼顧海貿,白白便宜了海商。可是如今大明朝月港市舶司照常開張,而且還是個一等賺錢的衙門。

至於土豆、玉米、白薯這些大殺器般的東西,在大明也不難見到。只是這些玩意,卻沒有想象中那麼神奇,產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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