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姓氏的族人唾棄著。我一直不明白父親對於這個姓氏那既驕傲又深惡痛絕的情感,直到我的名字出現在家族的族譜中,直到我繼承了傑薩斯這個姓氏的時候,我才明白,這個姓氏,本就代表著罪。看似該被人仰望,看似該是榮耀萬千,卻偏偏是一重罪,力量強大也是罪,也難怪,千百年的歷史下來,傑薩斯家族居然人丁稀薄,並日漸隱匿,我原以為家族的隱匿是先祖的遺訓,但當我繼承這個家族姓氏的時候,我才知道,家族的隱匿,根本是因為每個族人,都在想方設法地想要滅絕這個家族,多麼可笑,當世人皆在為繁榮繁衍家族而努力的時候,傑薩斯家族卻意圖讓自身走向滅亡,而究其原因,卻是因為罪——太過強大的力量的罪。
我們的力量——不死!多麼偉大又惑人,歷史已經太過久遠,久遠到不可追溯我們為什麼會獲得這樣的力量,但是不死?
不,其實我們是會死的,這個世界並沒有永恆不死的事物,只因為傑薩斯家族的人,天生繼承了時間與空間的力量,所以才變得“不死”。
但不死,並非真的不死,只是一種相對來說的概念。
就好比我在1638年製作了屬於我的時空戒指,繼承了時空的力量的同時也繼承了傑薩斯的姓氏,那麼,只要我身在1638年這個時代,我的生命依舊會隨著時間的流逝而最終走向死亡,短命一些可能死在1700年,而長命一些則可能是死在1739年,但總歸是要死的,可如果是在亞瑟那個年代,那麼也許,幾百年的時光,對我來說也不過是一秒。
這就是時空的力量!當我們遊歷於時間的洪沙之中,而非我們所繼承姓氏的時空中時,那麼無論過去百年或者更多的時候,對於我們繼承姓氏的時空而言,卻只是區區一秒。於是,百年對一秒,當世人皆老去的時候,我們卻依舊年輕著,久而久之,我們便成了不死的傳說,成了神。
時空的力量帶給了我們充裕的時間,雖然每個時空我們每個人都只能到訪一次,但是時空是何等宏大的世界,哪怕只能到訪一次,依舊令我們贏得了比別人多的多的時間。我們在充裕的時間裡如飢似渴地吸收著知識的養分,我們在嘗試打破法則帶給我們的“不死”之罪的歲月裡,一日日變強,於是,我們就真的成了神般的存在。多麼美好,但是——卻偏偏如此憂傷。因為每次的離開都預示著……那個世界的人的遺忘,孤獨與寂寞,成了我們力量的代價,我們試圖破除魔咒,在想不出任何其他辦法的時候,只能用最激烈的方法,於是,就有了滅絕。
在我這一代,傑薩斯家族本來是真的可以滅絕的,因為偌大的家族,到我這一代便只剩下了我,只要傑薩斯家族最後一人死去,那麼勝利便也觸手可及。可偏偏,在一次時空遊歷的旅途中,我遇見了亞瑟,那個被後世稱為王者的男人,卻偏偏只擁有“王子”的姓氏,亞瑟?普林斯,那個如風般捉摸不定的男子。
如此睿智、英俊如風般的男子,如何能夠不愛?於是我愛上了,如同誤食了迷情劑一般,明知道他只是我生命中的一秒,卻依舊義無反顧。
亞瑟是聰明的,王者的睿智總被他很好地掩藏在淡定的容顏之下,而儘管我從不曾將傑薩斯家族法則的秘密透露給他,但他依舊從細節中,猜測出了全部的內容。於是他偷偷地懷上了我的孩子,那個會剝奪他所有生命力的孩子,但他依舊堅定地懷上了他,無論我如何反對,他依舊義無反顧。
“瑟,你會死啊,會隨著他的成長死去的啊!”我悲慼地吶喊,看著他日漸憔悴的容顏。這是傑薩斯家族的另一個魔咒,每一個繼承人的誕生,都會以生育者的生命為代價。這是強大生命誕生的代價。
“梅林,我知道,但是我終究是要死的,多活個十年二十年又如何?可對你而言,那十年、二十年卻也不過是眨眼一瞬,我不能看著你一直寂寞啊!”我始終記得亞瑟的神情,淡淡地散發著溫柔的柔光,如水般明淨的綠色眼睛,又如水一般堅定堅韌,“我想留下他陪著你,他會是你傑薩斯家族的孩子,可以陪著你,一直到生命的終結!他會是我生命的延續,所以……請你愛他。”
“愛他?”我終於有些明白父親為什麼總那麼不待見我了,原來我的到來,也是以父親所愛的人的生命的代價換來的,一邊是親生骨肉,一面卻又是殺死自己愛人的元兇,愛恨交織的情感,我不知道我是否能夠做得比父親更好。
“梅林,你會比你的父親做得出色!”亞瑟彷彿能看透我的心意,“打破它吧,別讓我們的孩子受你我受過的苦楚,我知道,你能做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