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敢罵我?‘陳秉文氣得滿臉通紅。
葉梓搖了搖手指:‘我沒罵人。‘
‘你剛才就罵我了!‘陳秉文還要堅持。
‘我真的沒罵人!‘葉梓攤開雙手,故作誇張:‘周老師,張老師,你們可要給我作證,蒼天啊大地啊,葉梓我真的就沒有罵人啊!‘
周芳和張文亮已經從葉梓說話的重音和節奏中,聽出了葉梓句句都在罵著陳秉文不是人。兩人對視一眼,心裡都是一陣舒爽。
他們,也早就想罵人了。(未完待續。)
第二百四十九章 公司規定
對於陳秉文這樣的香江、臺海演員的經紀人,所有的演出主辦方都沒什麼好印象。
近些年來,兩岸三地在娛樂方面的交流日漸頻繁,經常會有香江、臺海的演員前來內地參加演出。這本來是件好事情。但是很多時候,這些來自香江、臺海的演員們,確切的說是這些演員的經紀人們,給演出的組織者造成了很大的困擾。
吃住接待這些就不用說了,肯定是按照最高標準來要求。哪怕來的這位演員在本地只是二流甚至三流演員,被經紀人巧舌如簧那麼一說,來到內地立刻身價百倍,個個都成了真正的明星大腕。住宿那是非五星級酒店不住,而且還要套房甚至總統套房,行程往來的航班,那更是非頭等艙不坐。
這些也就算了。
畢竟羊毛出在羊身上。演出的組織者只要掛出臺海、香江演員的招牌,票務上面基本就不用發愁。而像電視臺這些部門,邀請香江、臺海演員的時候都會撥出專款專用。既然利用了人家的影響力,招待得好一點那也屬於正常的成本支出,算不了什麼。
但是更可氣的是,某些懷著“賺一把就走”想法的演員和他們的經紀人,又吃又喝又拿又玩還不算,臨到上場之前再跟你來個臨時加價,不同意就堅決不上臺演出。而這樣的時候,往往都是主辦方最終妥協。
不妥協怎麼辦呢?
總不可能將滿場觀眾撂在那裡吧?
這是最惡劣的一種。還有相對好一點,但是也很噁心人的。比如說好了唱四首歌的唱了兩首就下臺來了,或者吃喝玩的時候精神百倍,到了舞臺上就蔫了吧唧,隨便糊弄一下就下臺不管。主辦方一旦問責起來,這個說是“嗓子累了唱不動了”。那個又說“酒店太差,昨天沒睡好覺”,等等等等,理由十足。
簽訂了演出合同也制約不了他們,因為按照當時的行規,在來到內地演出之前。全額演出費、往返機票這些都早已經拿到了他們手裡。
主辦方拿他們還有什麼辦法?打官司嗎?那要跑到香江跑到臺海去打才行。主辦方哪能耗得起啊!
邀請臺海、香江演員參加演出,有時候就是一把雙刃劍,一不小心就會弄傷自己。邀請了他們,只能寄望請到的這位演員自身的道德修養足夠,另一個,就是希望這位演員的經紀人不要過於挑剔。
很多時候,事情壞就壞在這些經紀人的身上。演員們多少還要顧忌一下影響,還要考慮以後的情況。經紀人就無所謂了,所以他們“吃拿卡要”樣樣都來。一個不順心就會弄得演出主辦方下不來臺。而來到人生地不熟的內地演出,這些演員們不靠經紀人那又靠誰呢?所以有時候儘管知道經紀人的種種惡行,演員們大多都是兩耳不聞,高高掛起。
這些情況,在那些簽約在小公司,影響力還不夠大的演員身上最容易出現。那些大公司的規矩森嚴,出行、演出、與主辦方的交涉等等都有定規,這種情況就很少出現。在那些真正有影響力的明星身上。那就幾乎不會出現經紀人“矇蔽”演員的這種情況。
(ps:矇蔽一詞打上引號,那是因為這都是藉口而已。演員自己很清楚經紀人都幹了些什麼。)
話又說回來,香江、臺海演員在內地演出市場如此行為,很多時候也是主辦方給慣出來的。因為他們有市場號召力,所以主辦方對他們百依百順,無條件滿足,他們才會如此不把主辦方看在眼裡。
換到其它地方試試?比如新加皮。比如香江、臺海本地,罰款就罰死他們了,還會追究連帶的其他責任。
他們敢嗎?
歸根到底,單純的賣方市場,而市場規則又不健全。缺乏對這些演員的制約因素,這就是造成當時演出市場亂象的根本原因。
回到我們的故事當中,也正因為如此,所以雖然明知pg的規矩森嚴,但是陳秉文這個經紀人仍然敢於不把申城電視臺看在眼裡。
在他心裡,我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