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部分(2 / 4)

小說:風流邪警 作者:冷如冰

了點頭,但是就是不走。

此時車門已經關上,列車員也上了車。

看到張帆還在車窗外面,王欣也沒有走,還是笑著給張帆擺手。

車門關閉之後,火車就開動了起來,張帆在跟著車,在給王欣擺著手。

火車的速度提升了開來,張帆跟著火車,與火車賽跑起來。

看著張帆在拼命的奔跑著,只為看到自己,王欣的心裡一酸,眼淚再次嘩嘩嘩的向下流去。

這輛車是諧和號,特快火車。

一直跑到了火車站的盡頭,那火車的速度已經提升到了一個風馳電制的速度,張帆也追不上了,慢慢停了下來。

王欣趴在車窗上,緊緊的貼著車窗,與張帆擺著手,滿眼都是眼淚。

看到王欣在車子裡面,在燈光下,留下晶瑩剔透的眼淚,張帆知道自己做的值了。

張帆所做的一切就是要感動王欣,女人是最感性的動物,小小的一件事情都能讓女人記一輩子,這件事王欣肯定會記在心裡,終生難忘。

送走了王欣,張帆則回到了家裡,把自己的警服拿著,去了南湖區派出所。

這警服放在派出所,有時候得穿上,而下了班之後,就換上便裝,以前張帆沒想到這個事。

李麗嬌離婚的事情擺平了,王欣又送走了,好像世界又恢復到了往日的平靜中。

上午接到一起報警,張帆和楊燕東,還有帶著李鵬協警又出警了。

今天魯漢生也想去看看,既然魯大爺發話了,張帆自然不能剝了魯大爺的面子。

這打架的事情,說大不大,說小不小。

在派出所看來,那就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派出所有時候也叫做協調所。

打架分很多種,第一種,如果被打的當事人,非要找被告的事情,非要被告賠錢、拘留,非要按法律來辦,那派出所也沒有什麼辦法。

如果原告身上根本沒有明顯的傷勢,但是隻要有目擊者說被告打人,與原告的描述吻合,這樣就形成了毆打他人罪。

如果被告非要說自己沒打,那這樣只好上法庭,讓法官判決。

有些人死活不承認打人,其實就是想讓對方妥協。

上法庭,就必須找律師,找律師就要花錢,而且一旦宣判被告無罪,原告就要承擔法院開庭所有的費用。

有些有錢人就喜歡這樣做,但是如果沒有一點背景的話,估計也會輸。

雖然法院有時候傾向於有錢人,但是也並不是傾向於所有有錢人,準確的說,應該是傾向有權的有錢人才對。

有權有錢,那你就可以橫著走了,打人也不犯法。

這不是開玩笑,所有人也都知道這種事。

一般情況下,只要有目擊證人的話,被告也沒有什麼背景,被告也肯定會承認,那這樣一來,就會私聊,就是賠錢了事,或者請一些人來說道說道,喝個酒道個歉什麼的就行了。

第二種,那就是沒有目擊者,原告就算身上有明顯的傷,但是不是什麼大傷,那這可就不好說了。

沒有目擊者,沒有旁觀的人,沒有人看見,你說被告打人了。

這時候被告還死不承認,原告也一心要告被告,那這樣的話,派出所只能協調,不能協調,只能讓兩人告上法院。

這下就不管派出所什麼事了,法院會派人來調查一下兩者有沒有過節,被告有沒有作案動機之類的,也會詢問派出所對兩人的瞭解的一些情況。

如果查到兩者有過節,那到法庭上就不好說了,一方面取決於法官的判決,一方面取決於聘請的律師強弱。

(想要報復一個人,最好在沒人的時候下手,打完就跑,出其不意,你不要以為他力量很強,比你高大,千萬別怕。怕個毛啊!你晚上突然衝出來,當場就把他嚇尿了,他再強大也會怕的要死,沒有了還手之力。打完後,他就算知道是你,報了警,你也別怕,你只要死咬著自己沒打人,他拿你也沒辦法,警察也拿你沒辦法,不要被警察的吼叫嚇怕了,也別聽他說已經找到目擊證人之類的,警察審訊也不過就是嚇嚇你,這種小事情,警察才懶得去調查。但是你以後得防著點被你打的人。還有學生打架的話,只要沒有構成重傷,基本上都不會構成什麼犯罪,因為未成年啊!所以在學校裡面儘管打架,不礙事,大不了開除,那時候家人找人給你給校長說道說道,肯定開除不了,學校也不想開除學生。真的要開除了,你轉校就行了,你別操心這個,你家人會操心的,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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