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5部分(3 / 4)

小說:天朝之夢 作者:

弟衝在前面。

真正讓美國佬害怕的,不是這些只會鬥毆鬧事的黑幫分子,而那些上過戰場的太平天國老兵。前者不過是一場麻煩,後者則能挑起一場戰爭!

容閎哪裡不知道這些大佬們的心思。鼓勵的話兒才一說完,立即就神色嚴肅的一字字兒地道“諸位,我們加利福尼亞的幾十萬華人只要能團結起來。就是一股誰都不能忽視的力量。但是我們也不能忘記。在美國。白人有2700萬!比全美的華人要多起碼三十倍……美國,仍然是一個白人佔壓倒優勢的國家。而加利福尼亞,也不在南洋,不在中亞,而是在美洲,同大明本土相隔兩萬裡之遙。所以,咱們不能指望母國隨隨便便就來一場兩萬裡的遠征……這美國,可不是弱國啊。這一點大家想必都是清楚的。

當然,實力相差懸殊並不等於我們要放棄鬥爭,但我們一定要採取理性可行的鬥爭手段……我們加利福尼亞華人絕不放棄手中的步槍,但是用槍反抗白人的暴政只是最後的手段,我們有槍並不等於我們可以輕易使用它。否則最終受到傷害的,一定會是我們自己。

現在,皇上認為加利福尼亞華人的處境遠遠沒有到這種程度。根據滙豐銀行的統計,僅僅在1855年,從加利福尼亞匯回國內的款項總額就高達1000萬銀元,整個加利福尼亞華人的總收入估計高達6000萬銀元。人均達到了200塊銀元,如果只計算勞動人口。這個數字應該接近300銀元。這樣的收入比南洋華人高一倍,比東北的同胞高三到四倍,比起漢地的老百姓更不知道高多少。所以我不認為,加利福尼亞的華人已經到了必須要拿起武器抗爭的地步,也不認為他們會追隨我們去戰鬥!”

底下的大佬們一片啞口無言,容閎的話似乎有些洩氣,但也是事實。雖然加利福尼亞的白人和華人衝突連連,白人也對華人處處設防設限,但是華人還是在加利福尼亞賺到了不少錢。就衝這個,加州華人就沒有多少鬥爭的勁頭……他們何止在美國沒有投票權、公民權,在大明本土,他們又多少權利?不也一樣順民當得安安穩穩?

過了半晌,底下才有人扯開了嗓門兒“還是說說咱們現在該怎麼幹吧!和白人開打的確是不行的,那麼不開打還能幹什麼?總不成就像耗子一樣等著白人不斷找茬吧?”

鬥爭……不就是拔出槍來打嗎?兩千年來,中國人不就是這樣過來的,要麼當順民,逆來順受挨欺負,真是全世界最好統治的人民,天生的奴才……要麼突然火山爆發變成暴民亂民,任你再強大的王朝,都會被他們給推翻。李世民還總結出一個“水能載舟,亦能覆舟”的道理。可是李世民之後,還是有四個封建王朝在起義和革命的風暴中土崩瓦解,其中就包括李世民自己開創的大唐王朝。

到了後來,黃炎培先生還總結出個“其興也勃焉,其亡也忽焉”的週期律來形容中國這個王朝更迭,週期毀滅的怪圈難道在中國,“水”和“舟”就只能在載和覆之間做出抉擇,難道水就不能和舟溝通一下,商量一下,或者在不覆舟的前提下和舟鬥爭一下,迫使舟進行讓步,讓舟少載一些東西,給水減輕一些負擔嗎?

容閎想到這裡,就就衝著喊過來的聲音吼了回去“咱們當然要鬥爭!加利福尼亞的華人要聯合起來,先組成我們自己的華人總會,將來還可以組建我們華人的黨。但是我們的總會、我們的黨要為什麼而鬥爭呢?為了讓加利福尼亞獨立成為華人的國家或是加入大明帝國?這樣的目標太高,太艱難,不是我們加利福尼亞華人自己的力量可以達成的。所以我們的總會和黨,應該選擇一個可以達成的目標進行合法鬥爭,就是讓更多的華人成為加利福尼亞州的公民並且擁有投票權,這樣加利福尼亞州就有我們華人一份,白人就不能隨隨便便制定什麼歧視我們的法律。”

在座兒的都是老一輩的黑幫分子,雖然身在外洋,但是並沒有喝過什麼洋墨水,也沒有公民意識法律意識,什麼公民權、什麼投票權、什麼合法鬥爭在他們聽來都和天書差不多。勁頭頓時就下去不少,但是不看僧面看佛面的道理他們還是知道的。

“好,那就一切聽龍先生的,就……成立一個加利福尼亞華人總會。”立即有人附和起來。

“我們推選龍先生當這個華人總會會長。”

“我也同意讓龍先生當會長!”

“就讓龍會長領著咱們去和白人鬥一鬥吧。”

“可是咱們要怎麼個鬥法呢?”接著又有人提出問題。怎麼鬥呢?不拔刀拔槍,還有別的鬥爭辦法?

“可以遊行示威,向加利福尼亞州議會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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