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肯入華了?”他的擔心是有道理的,後世的銀子沒少花,民族融合的效果卻沒有見到多少!雖然大明帝國的財政比起大清朝要強多了,可終究沒有辦法後一百多年後相比。一年能拿出幾百萬扶植少民地區已經不易了,真的能有用?
他彷彿是自言自語地道“花錢也未必有用啊……而且蒙古部落那麼多,蒙古之外還有數百萬蠻夷之民,須得多少開銷?”
曾國藩心下一驚,連忙道“皇上,教化蠻夷乃是長久之事,是不可急於求成的。臣建議分期分批幫蒙古部落入華……可以讓各部之長自行選擇是否入華。願意入華者朝廷可選擇水草豐美之地供其部定居,可以由朝廷撥款修建城池供其族居住,可以由朝廷出資辦學教化其民。各部之長所得的年金也從優從厚。而不願意入華者,朝廷可以將其部安置於較為貧瘠之地,也令其定居畜牧,不得隨意遷移。朝廷也不助其一文,其部族之長還需依照《封臣法》上交年貢。
另外,鑑於朝廷財力有限,每年只能接受一定數量的蒙古部落入華。四百餘部可分20年入華,平均每年也就20餘部,每部的各種扶植資助一次撥給20萬銀元應該就足夠了,這樣一年不過400多萬。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