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五章 怪事(3 / 3)

小說:一符封仙 作者:肖十一莫

,到最後竟然一個也沒有了,這讓當地的縣令高興不已,說都是他管治有方,百姓安居樂業。

雖然乞丐沒有了,但每逢初一十五,李大善人還是開設粥棚,給窮人施粥,使得本地的百姓稱讚有加。

許是李大善人的善舉感動了上蒼,李小姐的怪病被宋御醫治好了,李大善人竟然真的拿出了一半的家財相贈,這件事一時成為人們茶餘飯後的話題。

不過很快,大家的注意力被另一件事吸引了,不知從何時開始,本地的幼童開始頻繁失蹤,幼童大都是晚上失蹤的,一開始,大家也沒有在意,以為只是人販子偷小孩,但隨著失蹤幼童數量的增多,人們開始恐慌起來,一到晚上就關緊房門,有人甚至用繩子把自己和孩子綁在一起,但沒什麼用,孩子還是丟了。

據丟孩子的人家說,他們睡醒孩子就不見了,至於孩子怎麼丟的沒人知道。

在這種情況下,官府一邊派出捕快搜捕賊人,一邊派出兵丁巡邏,但就算這樣,失蹤幼童的數量仍然在增加。

幼童不斷失蹤,官府說是人販子乾的,卻又破不了案,一時間,謠言滿天飛,說什麼的都有。

有人說,這是人販子乾的,這些失蹤的孩子都被賣去了很遠的地方;還有人說,這是妖怪乾的,失蹤的孩子都被妖怪吃了;還有人說,這些孩子是自己走失的,但不管哪一種說法,丟孩子的人家整日以淚洗面,甚至有人想不開自殺了。

陳清風是廣寧縣的縣令,他是貞德二十一年的進士,他在縣令這個位置上已經呆了二十年了,如果沒有做出特別的政績,估計這輩子也就是個七品縣令。

對此,陳清風也覺得有什麼不好,他之所以在縣令這個位置上呆了二十年,除了沒有做出特別的政績這個原因,不用銀錢賄賂上司也是一個重要的原因,是廣寧郡出了名的清官。

一直以來,陳清風也以清官自居,不貪財不好色不戀權,他唯獨好名,清官就是他最在意的名。

可現在,陳清風快要氣瘋了,最近一段時間內,在他治理的轄區內,幼童頻繁失蹤,雖然把衙門裡的捕快全部派了出去,但還是沒有抓到賊人,百姓說什麼的都有。

其中一則謠言讓陳清風特別憤怒,說什麼他勾結人販子,販賣廣寧縣的幼童,正因為他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人販子這才沒有被抓捕歸案,私下裡已經有百姓罵他是狗官貪官。

陳清風一直以清官自居,怎麼能忍受百姓罵他是貪官狗官,憤怒歸憤怒,他也明白,當務之急是要把人販子抓捕歸案,否則別說百姓罵他,要是任由事情這麼發展下去,恐怕他頭頂上的烏紗帽都保不住,甚至有可能被上司以貪官的罪名斬首示眾,以洩民憤。

“李縣尉,都多少天過去了,你們怎麼還抓不到那個人販子,”陳清風用力一拍桌案,望著站在身前的中年男子,有些惱怒的說道。

中年男子面容堅毅,眉頭緊蹙,面對上司的訓斥,他沒有反駁,也沒臉反駁。

這都過去一個月了,他身為負責治安捕盜的縣尉,竟然連幾名人販子都抓不到,哪有臉反駁上司的訓斥。

說實話,並不是他不想抓這幾名人販子,為了抓捕這幾名人販子,他已經半個月都沒有回家了,無論他安排多少人手埋伏在有孩子的家庭,第二天早上,孩子還是丟了。

事後,他詢問過下屬,他們都說迷迷糊糊都睡著了,醒來孩子就不見了,不信邪的他親自蹲點,為此,他還服用了幾種迷香的解藥,可是沒有任何效果,他也迷迷糊糊的睡著了,等他醒來的時候,孩子還是不見了,這讓他有些不安起來,他隱約覺得,幼童失蹤,未必跟人販子有關,很有可能是像民間流傳那般,是妖怪做的。

“陳大人,我懷疑,這件事不是人乾的,嗯,很有可能是妖怪做的,我看,咱們還是將此事報上去吧!讓上面處理吧!”中年男子略一猶豫,開口建議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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