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部分(3 / 4)

小說:律政俏媽咪 作者:暖暖

如今在庭上嗎?”

“在,就是你。”這次曾宏興不敢再多想,怕想得多錯得多。

“很好,你曾說過我的當事人當時手持槍械,那我呢?”卓婕卿故意問的含糊,當時她手握銀絲,但以當時的現場的昏暗,連身邊的人不注意看也是看不清她手中拿的是什麼,別說那模糊的監控錄影了,所有在外人眼裡她手中是什麼都沒有的。

且她十分之肯定,當時所有的人都將注意集中在沈御和德爾的槍傷,不會注意到她的。而沈御出手很快不會留給你發覺的時間,而當時他離他們兩人有點遠,那段殘餘影像應該沒有輯錄下他的身影,所以對方現在就幹針對德爾了。

果然只見曾宏興突然狠狠的撓了下頭,說實在的他真的沒注意到她,但在那種情況下她也一定拿了武器的,應該也是槍,於是自做聰明的說道,“也是槍。”

“很好。”

她又是一句很好,可曾宏興都有點怕她這句很好了。

又聽見她說,“法官大人請翻開剛才我所遞呈的資料第五頁,其中有句話是這麼說,該名女人赤手空拳,後查明該名女子名卓婕卿,便是我。”

“由此可見,正為一個汙點證人,曾宏興先生並不瞭解案件的情況。”

“反對,”本傑明起身反對,雖然明知幫助不大,但仍然起身,“反對,辯方做出的推斷,當時場面混亂一時難以預及也是在所難免的,所以並不代表我的證人不瞭解案件當時的情況。”

“反對有效。”

卓婕卿向法官點點頭,表示接受,但又拿出了一份資料,“這是一份 獄醫對曾宏興先生的診斷報告,其患有苯丙胺類中樞興奮類藥物成癮症。”

又將資料遞給法官後接著說道,“苯丙胺雖是抗抑鬱症藥,但也是可成癮的,所以已被列為毒品,其和大家所知的甲基苯丙胺也就是冰毒比之,中樞興奮作用相對弱些,可致幻性卻非常的強,而且時間也是相當的長。”

“既然曾宏興先生對苯丙胺成癮,誰又能保證他在當時是在清醒的狀態之下?”卓婕卿說得很直接且尖銳,就像是一把鋒利的刀子,直插入對方的胸膛。

“我發誓,我當時真的是清醒的,那天我還沒打針,我沒有,絕對沒有。”

卓婕卿卻不再理會他,因為經過這一系列的問答後,相信這曾宏興在陪審團心裡可信度已經不高了。

“法官大人,我的問題問完了。”

也到了法官宣佈休庭的時候了,午休後下午將繼續開庭。

在休庭期間,本傑明像瘋了一般的找著柳晴晴,而卓婕卿早料到了,但一日不宣判,就不能讓他們見面。

就算此時本傑明衝進女洗手間,驚得裡面的人尖叫連連,她也安然自得的看著他跳腳。

冷冷的說了句,“晴晴現在可是阿聯酋駐hk辦事處的代表呀,她去哪是不能隨便告訴人,屬於他國機密,所以我不知道她在哪。”

而到了下午在開庭時,本傑明已顯了浮躁和不安,在對那殘餘的影片進行陳述和分析時,雖重點突出了,但很多細節都被他忽略了。

而且對他的伐情也到了第三步,也是最後擊垮他鬥志的一步。

只在他侃侃而論那段影片之時,樊啻從大門走了進來,本傑明倏然目露切齒的怒意,幾番失控想上前去痛揍樊啻一頓,以至於連陳述都有點牛頭不對馬嘴。

卓婕卿仔細的看清了那殘餘影片顯示的開始時間是十三點零四分,只見一男一女相擁而立,在女人的髮絲間一把銀色的手槍奪目卻也奪命,隨後便倒地不起了,影片上顯示的時間是十三點零八分。

待到本傑明回到席位上後,卓婕卿很輕鬆的站起身來,“按槍戰管理條例,外籍人員在hk合法持槍的人,只能是國際刑警駐足派人員,外國元首、政要的警衛人員。”

“而在剛才控方律師的陳述中,我們可知,我的當事人手握的是一把類似於沙漠之鷹,又或者是馬格南之鷹的手槍。”

拿起一本證件來,“這是一本由hk頒發的持槍證,且早在年初便在hk出入境備案的了,其擁有者便是阿聯酋拉赫曼酋長國第三王子的警衛保鏢。上面是記錄這樣的一把手槍,口徑0。50in,自動方式為導氣式,閉鎖方式為槍管迴轉式,攻彈方式是彈匣,容彈量為七發,全槍長27cm,槍管長152mm,全槍質量為1。99kg,配用彈中0。50in快槍彈,槍身為銀色。”

“以上所有特徵和效能,特別是槍身的長度和顏色,均符合我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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