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他是小時候的那個小姐姐,他不信,他絕對不信!好好的小丫頭怎麼變成眼前這個大老爺們兒了,這不科學!
怎麼可能,性別就不對!怎麼可能,小時候明明是個軟綿綿的小姑娘,怎麼長大了就長出雞芭來變成軟綿綿的男人了!這得多天翻地覆的變化才能造成這樣的鉅變,不科學,這絕對不科學,這簡直就是反人類!
就在金大寶腦內劇烈鬥爭的時候,叫他寶寶的那個人又開口了:“你不會忘了我吧?我的手絹還在你那裡呢,要記得還給我喔。”
金大寶不可置信的瞪著他。
手絹!一說到手絹金大寶又呆了,手絹可是他和當年那個小姐姐之間的秘密,連杜言都不知道,多少次搬家收拾衛生,杜言都想把金大寶髒兮兮的手絹扔掉,可都被金大寶撿了回來,又親又摸的,那親密的樣子看得杜言牙都酸了。
“你懂個屁!”每次看到杜言在一邊作嘔的樣子,金大寶就鄙夷的在心裡想:“這是老子的初戀,這是老子的媳婦兒送給我的定情信物!”
小孩子總是有著成年人不能理解的堅持。
而且雖然不想承認,但是金大寶心裡一直有個預感,那就是小姐姐有一天會重新回來,再次微笑著出現在那個庭院裡。
所以金大寶無數次爬過高牆,去小姐姐曾經住過的地方,想找到小姐姐的蹤影,可那裡除了衰敗的野草之外,什麼都沒有。
“不會真忘了我吧,”攝影師的話打斷了金大寶的回憶。
“我特意留著長髮,我害怕人海之中你找不到我,所以我特意保留之前的樣子,希望你能有一天找到我呢我,”攝影師先生語氣中有著說不出的失望,接著轉身就要走,可這個時候,金大寶趕緊抓住了他的手。
“你是回來給我當媳婦兒的麼?”金大寶劈頭蓋臉就是這麼一句。
被金大寶這麼一問,攝影師愣了,隨後笑了,他拉住了金大寶的手,又附在了金大寶耳邊說:“錯了,是寶寶給我當媳婦兒喲。”
看著這樣子,周圍的工作人員都不約而同鬆了口氣,又捏了把汗,他們一邊慶幸著終於不用被金大寶荼毒了,一邊為混血的攝影師先生默默祈禱。
麻煩您俯身獻菊花吧,攝影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