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我的,女婿給我的!”周夏龍要爭竹縣的房子,周嫂大聲的叫喊給自己壯膽,房子是她的,誰也別想搶!
“打電話問問李垚,房子是給你一個人的還是給岳父岳母的?你以為房子記在你名下就是你的?你沒看李垚的轉讓合同寫了什麼嗎?”周哥陰森森的看著同床共枕二十幾年的婆娘,為了房子,劉桐連親生的女兒都賣了,她住在那套房子裡,良心不痛嗎?
“……”周嫂心虛得不行,額間的冷汗一層一層的冒出來:“我們離婚,我也能分到周家的房子,我們對調,我不要周家的房子,你不要竹縣的那半房子權。”
“你想得美!周家的房基地是祖上留下來的,沒你份,新房子的房基地是周家祖產,建房子我妹出了七萬,我媽賣了一片山林出了十萬,那片山也是我爸我媽養出來的,沒你的份,建房子我們只出了六萬,這六萬才是我們倆人的財產,平分下來,你只得三萬。
想離婚爭我周家的財產,你還沒睡醒吧,你以為我傻?我不會離婚的,我今天就去打斷劉家貴的狗腿,把劉家砸個底朝天,吃屎長大的劉家貴和他父母敢賣我養大的姑娘,不賠我個三四十萬,劉家休想安寧!”
周夏龍不肯離婚,周嫂傻眼了,看著周夏龍要走,慌了神:“我只要十萬,你補我十萬塊,我要縣城的房子,以後與你周家再無瓜葛。”
“十萬?”劉桐一門心思只想離婚,周哥心頭鈍痛:“你佔了竹縣價值三十萬的房子,還想要十萬補償?你當你是誰呀?你大概不知道有一條法律說夫妻間有一方隱瞞財產的,或者轉移財產的,離婚時是分不到財產的,要不,你去告狀,請法院判,看看法院最後是把房子判給我,還是判給你。”
“周夏龍,你究竟想怎樣?”劉桐崩潰大哭,周夏龍不肯離婚,是不是想找借用口打殘她,拖著她跟他受苦?
“你真想離婚,也不是不行,”周哥一字一頓的說條件:“你和你弟賣春梅賺了十萬彩禮,那份錢有我一半,竹縣房子一半產房就是十五萬,算起來就是二十萬,從周家這邊算,告到法院最多補你十萬,那麼,你還是補我十萬塊。
你要是捨不得掏腰包裡的錢,寫合同與周天明斷絕關係,以後無論生老病死,不需要周天明管你,不要天明養老,那十萬塊錢就是買斷你和天明之間的母子情份。”
周夏龍鬆口同意離婚,劉桐喜出望外,激動的站直了腰,當聽到他又提及彩禮,還要她倒補償二十萬,又哆嗦了起來,還要她倒賠錢?
李家給的彩禮,她分了三萬,另七萬塊她弟和父母拿去了,而李垚孝順,在見家長和商量婚事時給岳父岳母和春梅奶奶孝敬了紅包,每次紅包分別有一萬六,她全瞞下來了,她手裡有十萬多塊錢。
懷揣著十萬多塊私房錢,想要她拿出去?那不是割她的肉?周嫂絕對不會願意拿自己的錢補償周夏龍。
周夏龍說不賠錢,讓斷絕母子關係,她愣住了,和兒子周天明斷絕……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