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電話、發簡訊,然而卻一直沒有聯絡上。
第二天,Rene還是沒有出現。他超假了。
到了這天晚上,Anton想起一個人……Rene沒有什麼朋友,這個人或許該算做一個了罷。
夜晚,從最後一個證人家出來,Anton把車拐到了初次見到Rene的俱樂部前。
正像Sam說的,〃你並不信任他〃,Anton承認,他無法信任Rene……這個人背景晦暗不明,身份模糊不清,行為。。。。。。行為就不去評論了,好象他自己也是不合常理的人……但是,不信任,這一點是被Sam看穿了。
海邊,西蒙斯給他講述了一段關於背叛的故事。
那是他本不想聽到的,但是這個時候,聽與不聽似乎都已經無所謂了,他跟Rene之間本來也沒有什麼關係,而那兩個晚上對Rene又能意味著什麼呢?或許什麼都沒有。
故事裡的那個人擅長背叛,言語充滿謊言,不值得相信。
他離開Sam不到三年,再度出賣了希金斯,然後混進警察。
Sam說,十幾年前,叫Rene的那個人,會為了三十萬,出賣自己,十幾年後,他還會再做一次。出賣是他的生存方式。
Sam說,如果不想因此引來紐約黑幫的一場重新洗牌,唯一的辦法是在科林斯之前找到Rene和鄭。
這些話,戳中了Anton心底的疑慮,他想起大西洋城死的警察,也想起自己心頭的隱隱往事。。。。。。
但是,為什麼?那個現在叫Rene的人,到底是誰的人,他為誰賣命?又為什麼出現在這兒?
是他的身份一次次註定他要成為叛徒?還是為了生存?
又或者,背叛真的會成為一種習慣?
今晚,月光明亮。
俱樂部前,五彩的霓虹與喧鬧的音樂像一對妖嬈的孿生姐妹,依舊不識憂愁的兀自跳動。
Anton走過去,各色妖魅的人體自動閃向兩邊……直到世界末日,它們依然不會停歇,那一刻,Anton忽然這樣想。魅惑的罪惡與黎明的希望就像一對連體兒,從來不分彼此。
走進俱樂部,Anton看見了那個金髮的纖細男人……Alex就站在酒廊邊。
()
一瞬間,音樂恰好停了下來,在那男人背後,俱樂部的弧光燈還在有節奏地閃爍,忽然間失去了音樂熱烈地倚靠,顯得異常空落落的。
燈光把男人顯成了一個單薄的剪影,他斜斜地靠在臺子邊,玩弄著手裡的酒杯;頭頂,那幾條彩色的光環又反射到他手裡剔透的杯子上,在他指間靜靜地變幻。
與此同時,紐約郊外的一棟別墅裡,一個人正窩在沙發上對著月光沉思。旁邊床上,一個英俊的亞洲人已經昏然睡去,他結實的肩膀上,紗布正無聲地滲出血來。
……為什麼,時光越是流逝,他卻好象離過去越近?
……為什麼?他們生活的空間明明越來越遠,他卻覺得離那個人,正越來越近?
(音樂,音樂呢?!靠! 這兒先用Secret Garden那個 Adagio。。。。。。)
第 37 章
作者有話要說:
1、想嘗試整篇文捨棄番外這種形式,結果發覺很難。這章裡其實有一個番外。
2、關於本章的H。
本來想刪,但最後還是沒刪,就權當一個番外來看吧。
寫得時候,努力試圖、爭取香豔一點。。。。。。結果累得半死,感覺寫得很噁心,卻還是很枯燥。汗!
會不會捱罵?
想想,還是留下了竟然。
3、對白、對白,這章裡,還有這個小說裡,會有很多對白、對白段落的說。。。。。。
這章是用做側面描寫了。
4、親們都說我寫得慢,我發現,我我我我寫的,不是一般慢!55555555555555555555我鬱悶死!
5、關於在下的文:
在下也感覺自己這文其實看進去不容易,對不起大家啊!
一來,我實在不會寫小說;也不懂什麼技巧和手段,所以這是個很樸實很傳統很老式的文。完全憑著直覺和感情支援到現在。。
二來,我不知道親們喜歡什麼,不喜歡什麼,更不知道流行什麼;我只能,照著我的思路,一路飆下去了。
其實在下很想瘋狂地去自賤,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