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殺手前,有時緊隨著那殺手留下的痕跡。
這太危險了!Jimmy眼前不斷閃現那個漆黑的夜晚,殺手可怖的面具對著自己的那一幕,他害怕有一天,那個自信又充滿活力的男人,就那樣一去不回。
──那個晚上,Jack低垂著頭坐在Jimm房間裡。
“Al說,我不把你趕走很自私。”Jack說。
Jimmy驚訝地看著他,但是Jack眼神隨即一閃,看著他,“也不會總這麼危險。”
*
Jimmy就這樣跟著Jack一起上路了,在中西部兜了個圈子,最後到了丹佛。
他們周圍暫時風平浪靜起來。Jack到一家機械公司上班,在城市邊緣租了一套公寓,每天跟他的頂頭上司,一個牛津歸來的中年女人調情。
他的那夥人裡,Al最先出現在那小鎮上。Jimmy在超市碰到他,驚訝地發現他換了個名字,叫萊昂斯。
而他自己,卻被Jack命令每天像個主婦似的呆在房子裡,去超市買東西,照看公寓的花,或是帶著兩隻粉紅色的大手套在廚房裡煮東西,研究法式烹調,或者──時裝製作。
理由是,Jack是個法國菜和服裝愛好者,他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