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部分(3 / 4)

自習也好,去看電影也成。

剛開始我還在橙多的驚叫聲中以為自己真的又交男朋友了。事實上,程子恆是這樣對我說的:“男伴不是男朋友,只是在兩個人都想找個人聊會天或者不想孤單的時候湊在一起。當然,我們之間沒有任何法律責任與義務,隨性吧。”

跑不跑出個程哥哥,和天上掉下個林妹妹差不了多少。總之,我是在一片羨慕的眼光中與程子恆並肩走在校園裡。

人接觸久了,話也就好說了。

程子恆不交女朋友的理由很簡單,他還沒遇上合適的。至於為什麼找到我,他再次強調原因:一個人跑步的人總是寂寞的人。

因此,和我在一起,他更像兄長、更像朋友,與“情”字完全沒有關係。

有時候,橙多問我:“你和程師兄真的就這麼簡單?”

我苦笑。我也想不簡單,那樣的話我就可以從此忘了夏長寧那個巴依。但是卻偏偏忘不了,我對學校裡優秀如程子恆的男生沒有半點兒動心。

我自己都覺得奇怪。要說我是被夏長寧感動的,那程子恆做得並不比他差。和程子恆在一起的時候,他對我體貼溫柔。即使他去律師事務所或出差時也不會忘記給我發簡訊。可我就是沒有心動。

這個想法讓我崩潰:難道我真的要吊死夏長寧這棵樹上了?

有天吃飯的時候我凝視程子恆很認真地說:“師兄,其實我們相處得也很愉快,不如你做我的男朋友算了。”

程子恆一驚之下筷子掉到了地上,尷尬地笑,“福生別鬧了,這樣就行了。我還沒有交女朋友的打算。”

“你找我做女朋友時就沒想過我會往那方面想?”

他認真地回答我:“你不會的。橙多說起過,你忘不了你的男朋友。”'

這話把我噎得喉間一哽,不服氣地說:“我就是不想去找他,所以,我們戀愛吧!”

程子恆哈哈大笑,“戀愛不是這樣討價還價的,是發自內心的情感。福生,虧你還是人文學院的研究生哪。都說人文學院的女生情感豐富,怎麼你就不開竅呢?”

幾句話把我說得臉紅筋脹,無地自容。我情不自禁地想起從前拒絕夏長寧的情形。夏長寧實在彪悍,他的臉皮與心理承受力比我強了不知多少倍。

程子恆慢條斯理地吃著,還不忘數落我說:“法律是講證據的。戀愛也一樣,你有證據證明對方不愛你,或者你不愛對方嗎?如果有,那麼這場愛情官司你就輸了。”

我目光炯炯地看著他,“要是想贏呢?”

“簡單!舉個例,拿你男朋友來說。他愛你甚過你愛他,你怎麼打也不會輸;如果你愛他甚過他愛你,你就要做好輸的準備了。一般來說,除非你能扳回這個局面,否則你就會一直輸下去,不甘心也沒辦法,除非你放棄。”

我賭!賭夏長寧愛我勝過我愛他。他想扳回這局,我永不放棄!可如果他不那麼愛我呢?這個想法冒出來,我頓時蔫了。

“福生,你自卑?”

我一愣。我自卑?我為什麼要自卑?因為我家庭一般、長相一般沒有什麼特別之處?手裡連個鋼琴、小提琴的獎狀都沒拿過?

程子恆耐心地開導我:人和人之間的感情有時候是不講條件的。有時候我們歸之為緣分,其實就是一種感覺。否則人人都去比著條件找物件,就沒有這麼多剩男剩女了。”

話雖這樣說,我還是對夏長寧那句讓我去追他的話不能釋懷,他還鼓勵我去當第三者,現在反倒覺得挺好。我這什麼邏輯?!

第一學期快完的時候,我的導師告訴我,他的一個朋友說,蘭州附近有個人聲稱是戰亂時和尚還俗後的後代。雖然各種文獻對敦煌變文研究很多,但是去走訪一下,沒準兒會有收穫。於是,我去了敦煌。臨走時導師還笑著說順便去旅遊感受下莫高窟的藝術,能啟發靈感。當人看到空曠的戈壁時會有別樣的滄桑感,這對我們學文學的很有益處。

到了蘭州,還沒等坐上往敦煌去的車,我就發現我的錢包被人偷了。我兜裡只有幾十塊零錢。站在熙熙攘攘的火車站,滄桑感油然而生。

跑到派出所報案,警察問完就完了。“什麼時候能找回錢包?”我問一句。警察只瞟了我一眼沒說話。

好在身份證沒在錢包裡,無奈之下只好跑到銀行去辦卡,再給橙多發簡訊;讓她趕緊忘我卡里存了一千塊錢。結果橙多不知幹啥去了,沒回我。

無奈之下我只好給程子恆發簡訊,讓他借銀子給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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