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店裡,臨近的五桌卻沒有人被這打架的場面嚇到,這並不奇怪!在東北,在東北的飯店喝酒之後在飯店打仗的,那多了去啦。要是見一次就怕一次,沒心臟病也嚇出來了。
一個個該噶哈噶哈,頂多是離的近的稍微挪了挪凳子,歪著腦袋邊喝邊討論到底哪邊能勝,甚至最外邊那一桌仁兄居然還公開的賭了起來。賭啥?自然是賭錢!不過不是麻將之類的,而是哪方勝,賠率是多少……
一腳揣下去,我很是爽快,壓抑的怒火,頓時就被這久違的戰意所燃氣。我打架比較奇怪,人家打架總是猙獰著面孔,張牙舞抓的,要不就是神經緊繃。而我呢?則是笑。我越是打的激烈,笑的就越甚。這習慣我都不知道是從什麼時候有的。不過也好,沒人說什麼,就當他是一個特點吧。
一腳踹下去之後就解氣了?那不可能!要麼不打,要麼就打個爽快。至少這樣能讓我平衡些,到了公安局,也不是隻因為這一腳。因為我清楚的知道,只要不打死、不致殘,打一拳和十拳,那是沒區別的。治安拘留十五天?然後罰款1500?呵呵,就是這樣。所以,我今天已經動了手。後果?我認了!這就是我,面對責任我永不會逃避。既然要付出責任,那麼在付出責任之前,我是不是要爽快一些呢?
我出拳如風,出腳如電,我毫不停留一個接一個的沉重打擊捶在、揣在那漢子的身上。他身邊的一個個所謂的酒友只能眼睜睜的迷茫的看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