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對方解圍:“我們也許沒有必要糾纏於這樣的問題。從心理學的角度分析,羅警官當年的選擇屬於一種應急反應。對於這樣的反應,往往當事者本人在事後也無法作出解釋。為什麼要這麼做?沒有原因——因為他當時根本沒有時間去考慮。所有的選擇都是緣於本能——由性格決定的本能。”
羅飛心頭一敞,壓力減輕了許多。他感激地看了慕劍雲一眼,而對方也正在看著他,那目光犀利明亮,似乎想要挖出自己心底更多的東西。
“好吧。”看在女講師的面子上,韓灝總算放過羅飛,把話題又引回到案件本身,“——讓我們看看爆炸現場的情況。根據附近的居民描述,爆炸發生的準確時間在下午十六點十三分。爆炸的震感波及方圓二百米的區域,而爆炸聲則傳出了五公里左右。由於爆炸地點存放著大量化學藥品,爆炸還引起了現場大火。孟芸和袁志邦當場喪身。另有一名無辜者被大火波及,重傷垂危。”
無辜者?羅飛不禁一愣,愕然問道:“爆炸現場當時還有其他人?”這個情況他以前可從不知道。
“檔案裡是這麼記載的。不過他只是一個偶然到達爆炸現場的拾荒者,雖然倖存下來,卻沒能提供什麼有價值的資訊。嗯,十八年前的案子我們暫時回顧到這裡。相關的資料我讓尹劍影印好,大家會後再詳細研究研究。好了——”韓灝轉過頭看了曾日華一眼,“小曾,你給大家講講你瞭解的情況吧。”
眾人的目光亦隨之聚焦到了曾日華身上,後者笑嘻嘻地推了推眼鏡說道:“大家可能還不認識我,我先自我介紹一下吧:我叫曾日華,是省公安廳網監總隊的技術指導。”
羅飛暗暗一驚:這個小夥子看似沒個正經,沒想到卻有著如此硬實的省廳背景。這個小小的會議室裡已隱隱有藏龍臥虎之勢。
而曾日華所說的事情正和網路有關:“大約一週前,也就是十月十四號,鄭郝明警官找到了我,請我幫他進行一些網路監控。當時在網路上出現了一篇奇怪的文章——大家請看投影——鄭警官希望我能夠透過技術手段查出這篇文章的釋出者。”
尹劍配合著操控投影,螢幕上出現一幅網路截圖,上面顯示的正是羅飛在網咖找到的那篇署名為“Eumenides”的文章:死刑徵集。無論從文章的標題和署名都顯而易見:這篇文章和十八年前兇案中出現的“死亡通知單”有著極為密切的聯絡。
其他人還在聚精會神地閱讀文章的內容,羅飛已迫不及待地問道:“那你查出什麼線索了嗎?”
“文章釋出的時間是在十月五日下午兩點十一分,發文者當時使用的是市區強輝網咖裡的一臺機器。文章釋出於本市最大的公共論壇上,截止到鄭警官找我的時候,這篇熱門文章已經被點選了四千五百二十二次,並有一百三十三名網友跟了一百五十二篇回帖。”曾日華條條陳述著,邏輯清晰,資料精確。
尹劍則配合著拖動滑鼠,投影屏上開始顯示那些五花八門的回帖。有人在罵發貼者是“神經病”,有人在質疑這是一個惡作劇,但是也確實有人在回帖中寫下了希望被“執刑”的人的名字,所列的罪狀種種,各有不同。
“發貼者選擇在網咖發文,顯然是想隱藏住自己的身份。”在眾人瀏覽回帖的時候,曾日華繼續說道,“本市的網咖管理漏洞很多,要想查出近十天前某臺機器的使用者是誰,那根本是不可能的。後來在鄭警官的要求下,我開啟了一套網路監控程式,只要有人瀏覽這篇文章最新的回帖,監控系統就會自動檢測並記錄下瀏覽者的網路地址。如果這個地址來自於市區的網咖,我就即時通知鄭警官,而鄭警官則會帶著相機前往拍照取證。”
“嗯,這個思路很好。”羅飛略一沉吟,已想通了其中原委,“發貼者既然寫了這篇文章,他就必然會時常關注跟貼者的最新回覆。此人行事謹慎,一定還是找個網咖去看貼。鄭警官這麼做,很有可能把他從茫茫人海中撈出來。”
“確實就是這個思路——只是鄭警官當時沒有告訴我案件的詳情,對於十八年前的那些事,我更是一無所知。”曾日華咧咧嘴,做出無奈的表情,“我也沒有料到,這個行動最後竟導致瞭如此嚴重的後果。”
誰都明白,所謂“嚴重的後果”即是上午剛剛發生的那起血案。在場者都是思路敏捷之人,疏通極快。慕劍雲已脫口叫了出來:“難道鄭警官就是因此遇害的?這麼說的話——他極有可能已經拍到了發貼者的照片,所以才被滅口?”
韓灝微微點著頭,看似在附和慕劍雲的推測,然後他進一步解釋道:“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