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九月二十一日),一九四九年九月二十二日《人民日報》
我們的原則是黨指揮槍,而決不容許槍指揮黨。
《戰爭和戰略問題》(一九三八年十一月六日),《毛澤東選集》第二卷第五三五頁
我全軍將士必須時刻牢記,我們是偉大的人民解放軍,是偉大的中國共產黨領導的隊伍。只要我們時刻遵守黨的指示,我們就一定勝利。
《中國人民解放軍宣言》(一九四七年十月),《毛澤東選集》第四卷第一二三九頁
十、黨委領導
黨委制是保證集體領導、防止個人包辦的黨的重要制度。近查有些(當然不是一切)領導機關,個人包辦和個人解決重要問題的習氣甚為濃厚。重要問題的解決,不是由黨委會議做決定,而是由個人做決定,黨委委員等於虛設。委員間意見分歧以的事亦無由解決,並且聽任這些分歧長期地不加解決。黨委委員間所保持的只是形式上的一致,而不是實質上的一致。此種情形必須加以改變。今後從中央局至地委,從前委至旅委以及軍區(軍分會或領導小組)、政府黨組、民眾團體黨組、通訊社和報社黨組,都必須建立健全的黨委會議制度,一切重要問題(當然不是無關重要的小問題或者已經會議討論解決只待執行的問題)均須交委員會討論,由到會委員充分發表意見,做出明確決定,然後分別執行。……委員會又須分別為常委會和全體會兩種,不可混在一起。此外,還須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