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部分(3 / 4)

讓這杯酒灑我身上,我讓你從哥們變成姐們!

果然,在千鈞一髮之刻,穆白出手阻止了酒杯傾斜的趨勢。

“穆白!”謝芷不甘地嗔怒著,眼光惡毒地射向振振。

振振見好就收,也不再多說,胸一挺,頭一昂,臉上帶著不屑的笑,扭頭走了。

至此,風吹不搖,雷打不動的革命友誼第一次出現了裂痕。

“他要不給我解釋清楚,我絕不再理他!”

說著這話的振振正在和死黨暴暴在西餐廳裡用午餐。她餘氣未消,對著盤裡的牛排,狠狠地一刀下去,發出“茲茲咯咯”的刺耳聲響。

“你要再不給我住手,我保證馬上會有人把你從這轟出去!”對面的暴暴看著她粗魯的動作,直翻白眼。

死黨暴暴真名鮑晨,是振振大學裡的室友,兩個人臭味相投,剛一入學,就發展出了一段革命友誼。這也證明了人和人果真是要看緣分的,和時間無關,不然現在坐在對面的應該是謝芷,而非暴暴。

雖然出國的四年裡,兩人聯絡得少了,可是回國一勾搭上,仍舊是嘻哈二人組。沒事就一起吃吃飯,逛逛街,再順帶看看帥哥。

忘說了,雖然是頂著二十七的高齡,眼看就要奔三的人,可是這一點也不影響她們的花痴行徑。從大學起,她和暴暴兩人就養成了見帥哥不忘勾搭的嗜好,沒少要電話號碼。不過這些號碼大多被扔在腦後了,其實她倆也就圖個新鮮刺激,勾搭成功後也就沒啥興致了。現在雖然不會像以前那般瘋狂,可是逛街時眼睛絕對還是亂瞄的。用暴暴的話說,叫做不看白不看,丫的一個個長得人妖似,不就是給人看的嘛!

按照暴暴以前的火爆性子,現在的她應該比自己還激動。在她眼裡,劈腿和小三那絕對是要拿去浸豬籠的。所以以前她談戀愛,一定不會主動提分手,就算是膩了,厭了,也要拖到男生受不了主動來找她,然後她一巴掌“啪——”地下去,噼裡啪啦怒吼幾聲,走人。

振振曾經有不恥下問過,幹嘛這麼麻煩,沒感覺了就分手好了,何必整得人家要瘋了,再來裝可憐?

然後暴暴揚著無比燦爛的笑容對她解釋道,這樣多威風啊,老孃每次看電視就喜歡看女主發威的這段,揚眉吐氣那勁,真是爽歪了!這好不容易有機會,還不自己上手試試,嘿嘿。

振振看著她那陽光般的笑容,突然覺得原來古人真是忒聰明瞭,女人確實難養啊!

可是這次回國後,振振發現她收斂了許多,一改以往火爆急躁的性子,時不時地裝出一副溫柔小女人的樣子,美其名曰為成熟美,比如像現在這樣。

“切,少在老孃面前裝淑女,你個小畜生有幾斤幾兩,我還不清楚嗎?”振振看著暴暴舉止優雅地品著紅酒,身上竟不自覺地起了雞皮疙瘩,這也不能怪振振,你要看一男的成天翹著個蘭花指,估計也就這反應。

看著她喝完酒,又拿起旁邊的餐巾,小心的拭了拭嘴角,振振實在是受不了了,終於忍不住道:“丫的小畜生,你能不能少在老孃面前裝女人,看得俺直得瑟!”

暴暴一聽這話,先是一愣,立馬笑得更加燦爛,吊著嗓子,慢聲慢語地說,“人家本來就是一女的,哎,讓你誤會真是不好意思,不過天涯何處無芳草,別傷心啊!”

“好,既然是你對不起我,今天這頓你請。”說完,振振也不急著收拾那落了一地的疙瘩,詭異一笑,轉頭喚道,“waiter,再上瓶紅酒!”

回頭,看到暴暴終於不裝了,嘴角抽搐,兩眼噴火。這才對嘛,振振為自己拯救了一墮落女青年而感到自豪,咧嘴一笑:“暴暴,歡迎回歸猥瑣女行列!”

“算了,失戀大過天,吳振振,你給我記著,下次我一定要吃回來!”暴暴心疼地看著她一杯杯地倒著酒,簡直就是當飲料喝嘛,想著自己的小錢包,一臉哀怨。

振振抬頭,後知後覺地問了句:“誰?誰失戀了?”說完,又一杯酒下肚。

“誰在借酒消愁就說誰!你啊,喜歡人家就去說唄,等人家結婚了,可就真沒機會了。”暴暴苦口婆心地勸道,她太瞭解吳振振了,心裡一不爽,就抽風,可憐自己一窮人家的孩子,辛辛苦苦,朝九晚五的,沒多少錢好給她折騰,今天這一頓,已經是大放血了。

“誰說我喜歡他了!”振振眼睛一瞪,跟個銅鈴似的,“那叫哥們知道不!”

“你就死撐吧,真不明白人家穆白咋就這麼無怨無悔在你身邊伺候了這麼多年。哎,也許我現在不應該在這安慰你,而該去恭喜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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