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也避免了自己受到傷害,嚴嚴實實地躲在盔甲背後;她喜歡蘭斯專心致志地投入創作之中,彷佛沒有人可以動搖他的決定,他可以和自己的仇人合作,他也可以與頂級大牌對抗,不惜得罪所有人,只是保留了內心的一片樂土;她喜歡蘭斯拒絕“不”作為答案,不折手段地達到目的,哪怕傷害了身邊的朋友、甚至傷害到了他自己也在所不惜,強勢而霸道;她喜歡蘭斯在表演時的不顧一切,僅僅只是因為喜歡,那曾經死亡的夢想又再次重新燃燒起了火焰……
她喜歡這樣的蘭斯,好的壞的,善良的邪惡的,堅強的脆弱的,溫暖的冰冷的。她知道她喜歡的是什麼人,所以當事情變得艱難起來,當事情變得殘忍起來,當事情變得冰冷起來,她也不應該害怕,不是嗎?
“不,我不認為。”艾瑪搖了搖頭,巧笑顏兮地說到,眼神裡閃爍的堅定爆發出巨大的能量,讓蘭斯所有的話語都卡在了喉嚨裡,大腦居然陷入了短暫的停頓之中,心底掀起了驚濤駭浪,“你知道,我們總是害怕失敗,所以選擇駐足不前;我們總是害怕背叛,所以選擇拒絕信任;我們總是害怕受傷,所以選擇拒絕嘗試;我們總是害怕心碎,所以選擇放棄愛情。但,人生總是那麼短暫,沒有那麼多時間讓我們後悔。所以,與其站在原地惶恐不安,為什麼不敞開胸懷去擁抱潛在的可能呢?畢竟,我們都沒有嘗試過,怎麼知道結果呢?”
蘭斯的眼神變得晦澀起來,這樣的艾瑪是如此陌生,卻又如此熟悉,他彷佛看到了曾經的自己,又彷佛看到了現在的自己,那種熟悉的陌生感讓蘭斯有些慌亂,但他掩飾得很好,沒有洩露出來,因為他早就已經不是記憶之中的那個人了,他已經把那個曾經的自己遺忘在了某個陌生的角落裡。
冰冷的話語已經到了嘴邊,他可以做到,就好像當初傷害傑西卡一樣,他可以冷酷地拒絕艾瑪。可是話語在舌尖打轉之後,卻化作了嘴角的一抹無奈,他曾經也是這樣的天真,心臟就好像破了一個洞似的,再也彌補不起來了。
“你還年輕,青春才剛剛開始。等你長大之後就會明白了,生活沒有那麼簡單,很多時候,我們的選擇是不由自主的。不是因為害怕,而是因為明白。”蘭斯將內心的慌亂壓制了下去,他不希望傷害艾瑪,但傷害已經在所難免;他希望拯救艾瑪,但他都已經自身難保了。所以,他唯一能做的,就是讓艾瑪遠離自己,在傷害沒有進一步釀成大錯之前,畫上句點。
艾瑪卻沒有任何退縮,嘴角的笑容溫暖而燦爛,那雙碩大的眼睛一動不動地看著蘭斯,璀璨得猶如陽光,“那麼你也應該知道,青春只有一次,錯過了,就是真的錯過了。所以,我又怎麼會輕易放棄呢?”
青春就像一首美好的詩,歲月的每一個時刻都是如此珍貴,傷痛和美好,苦澀和甜蜜,悲傷和幸福,這就是青春的縮影,是一首詩,也是一副畫,唯美而青澀,卻成為一生之中永遠都無法抹去的回憶。“紐約時報”著名專欄作家彭姆…貝克(pom…becker)如此描述自己三十年前的畢業舞會,“那就像冬日裡一隻永不熄滅的火爐,高中畢業舞會至今還在以巨大的熱能,不斷地溫暖著我隨年歲增長而變得越來越蒼涼的心境。”青春,只有一次,也是一輩子。
“我的最後一支舞,永遠都為那個特別的人留著。”(未完待續。)
647 共舞一曲
蘭斯輕輕攬著艾瑪的腰部,腳下的步伐踩著華爾茲的節奏翩翩起舞,周圍的景色因為那變換的圓舞曲步伐在悄然旋轉著,可是他的視線卻始終停留在艾瑪身上,彷佛整個喧鬧的舞會現場就只剩下他們兩個人一般。
在那雙眸子裡,蘭斯看到了自己的倒影,恍惚之間,好像時光開始倒流,那個倒影變成了自己曾經的模樣。
他幾乎就要忘記了,李瑾為什麼會穿/越,那是一個炎熱的夏天,知了喋喋不休的叫嚷聲更是讓空氣變得躁動不安起來,滾滾熱浪就像是火爐一般讓每一個路上的行人都變成了燒烤架的待宰羔羊。那個無聊的碰瓷新聞根本沒有人願意去跑,他資歷最淺,所以被打發出去取材。
果然,那條新聞沒有任何可取之處,無非就是再普通不過的碰瓷,就連激發起讀者的同情或者憤怒都顯得力道不夠。可是就在他準備離開時,卻聽到了一個小女孩意外落水的呼救聲。他的水性並不好,於是大聲嚷嚷地開始求救,路人們很快就雲集了過來,但卻沒有人願意下水救人,所有人都只是站在岸邊圍觀。
就好像剛才的那條碰瓷新聞一般。
他終究還是沒有辦法看著一條生命就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