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部分(1 / 4)

小說:閨華記 作者:閻王

“可我也才六歲,拿這麼多銀錢在身邊也不合適啊?不是說好了把這錢放公賬上你們看著去置辦點什麼家業?”謝涵手裡已經有了五萬兩的私房,因此她並不希望因為這二萬多兩銀子跟高升起嫌隙,所以方才她拒絕了這銀錢。

“小姐,聽五伯一句話,這銀錢你還是留著當私房,置家業的事情我們會考慮的,先不說白姨娘生下來的孩子是男是女,如果是男孩還好一些,可以登記到他名下,可如果是女孩呢?都把家業記到你祖父的名下也不合適,就算是你祖父、伯父們都沒有什麼想法,可時間長了誰敢保證你那些堂哥堂嫂堂姐們會不動心?孩子,五伯不是挑撥你和祖父他們之間的關係,五伯只是看了太多的人心。”謝紳說道。

謝紳在他那一支裡排行第五,因此謝紓一直管他叫五哥,謝涵管他叫五伯。

“是啊,小姐,我們三人的意思是這筆錢乾脆留著給你當私房,不計入公賬,至於你說的買地或買莊子,我們三個會考慮好的,可以從每年的公賬裡擠出一點銀錢來。”李福也勸了一句。

“好吧,既然你們三個都如此說了,那這些錢就先放在我這,我還是那句話,如果有合適的產業或者你們誰需要急用了就到我這來拿。”謝涵見話都說到這個份上了,只好答應留下這些錢財。

不過她讓他們三個把這些金錠和銀錠都倒騰到了皇上送來的那兩個帶黃籤的大箱子裡,最後讓他們三個把這些箱子都摞在了一起,那兩個有黃籤標記的放到了最底下。

至於那些銀票,謝涵接過來先抽出了三張百兩的,給了高升、李福和謝紳一人一張。

“這幾天你們都辛苦了,這銀子就當是我的一點心意。”

“小姐,這也太多了,我們。。。”高升三個都沒有想到謝涵出手會這麼大方,一下便給了他們一人一百兩銀子,就連謝紓在世時也沒有這麼大方過。

“應該的,這家要靠你們才能撐起來,先把你們的小家搞好了沒有後顧之憂,我們這個大家庭才能齊心協力地往前走,謝涵再次有勞三位了。”說完,謝涵正式向三位福了福身子行了個禮。

“小姐,這個使不得,你是要折煞我們呀。”高升忙一把把謝涵扶住了。

送走這三個人後,謝涵依舊把那些銀票夾進了自己的書裡,然後把奶孃拉到了床前說話,她想問問奶孃自己做得對不對。

說實在的,她的本意是真想把這筆錢放到公賬上讓高升去置點產業,一來省得大家惦記,二來嘛錢還能生錢。

可謝紳的擔憂也有道理,自家那些產業還不知要落到誰的名下,現在又置產業,實在不是明智之舉,很難說不是為了他人做嫁衣裳。

如果再因為這些家業讓謝家分崩離析,那就更違背了謝涵的初衷,也違背了父親的初衷。

所以不得已她留下了這些東西,可她又怕這些東西給她招來禍根。

“小姐,要我說,東西既然都送來了,可見他們是誠心給你的,你再推出去也不合適,他們三個還以為你懷疑他們的忠心了。也罷,以後外院的事情你就別過問了,他們就是問你什麼,你也說讓他們拿主意。”奶孃摸著謝涵的頭勸道。

其實,她是贊成謝涵留下這些東西的,小姐才六歲,等小姐成年了還得十年,誰知道這十年裡會發生什麼事情,可不管怎麼說,自己手裡有銀錢了,小姐走到哪裡也硬氣,至少不用去看別人的眼色過日子。

“也罷,收都收下了,我還糾纏這個問題做什麼,我倒是有一件正事要跟奶孃商量一下。”

謝涵要說的是秋月的問題,原本她覺得秋月住在大明寺是一個很不錯的安排,完全可以躲過那些明槍暗箭,可她卻忽略了一個問題,大明寺是寺廟,秋月是一個孕婦,整天吃素對她肚子裡的孩子也不好,所以她要把送回家來。

可她又不放心顧家的些人,因此謝涵想問問上次讓奶孃收買一個灶上的人這件事做得怎麼樣了、

“放心,我辦妥了,那個管事阿柳和我原本就極好,她說沒聽說有人要打灶房的主意,我已經囑咐過她千萬要小心了。”

“那就好,等過些日子我就讓白姨娘回來,換方姨娘或陳姨娘過去。”

謝涵嘴裡的過些日子是指等顧琦走了之後,她揣度顧琦即便是去杭州也是速去速回,因為皇上應該快前往杭州了。(未完待續。)

第六十六章 、發落

第二天一早,謝涵正洗漱時,趙媽媽和高升家的來了。

原來,高升昨兒下午聽說謝涵要在大明寺住一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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