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吭一聲就一肩扛起家計,前陣子還到KTV當伴唱小姐賺錢替老媽還債。
避免儷菱想起自己丑陋的家庭,妍歌輕巧地貢獻著自己悲慘的遭遇——“起碼你豔冠群芳,追求者多如過江之鯽,愛情之路總是沒有我來得坎坷吧。”想起自己那兩段無疾而終的戀愛,妍歌的心還有著些微的痛。
“拜託,別再提那兩個死沒良心的傢伙了,還有啊,麻煩下次交男朋友的時候眼睛睜大一點,別再找浩宇和小梓那種貨色。”儷菱把書裝進背袋裡,一邊叮囑她說。“我把晚餐煮好了,回去記得微波來吃,我回去會檢查的喔,在臺灣要是死於營養不良症是很丟臉的事,你再不正常進食,當心連胃都搞壞了。”她嘰嘰呱呱說完,便匆匆朝外走出去了。
妍歌在心底微微嘆息著,她也不想這樣啊,但是自從明鵑和小梓開始熱戀,她就好像得了厭食症,對食物再也提不起任何興趣,從學校畢業以後,她總算可以不必動不動就看見明鵑和小梓,食慾也才漸漸恢復過來。
她迷惘地望著玻璃窗,望著玻璃窗外搖動的樹影和人影,一陣風過,吹下了落葉紛紛,又到了會引發她憂鬱症的初秋時節了。
她的思緒飄回兩年前的秋日午後,從那天起,她不但失去了食慾,也失了眠,最後甚至連自信心都喪失殆盡了。
也許明鵑說得對,她是個不懂戀愛,也不懂男人的人,因此,她不再想戀愛,也不再想交男朋友,她只想從此簡簡單單過日子,不想傷人,也不想自傷。
邵雍背著豎琴走了三條街,走到夜幕緩緩籠罩了城市,還是找不到願意租房子給他的房東。
不願出租給他的房東都只有一個理由——“你的琴聲會吵到附近的鄰居”。
自從昨天夜裡開始,所有的倒黴事都找上了他,租的房子被另一戶房客的一根菸蒂給燒了,除了搶救到琴和皮夾,其他衣物統統付之一炬,一夜沒睡,加上今天走了七、八棟公寓,現在已是深夜十點了,沮喪、失望加上飢餓,激怒了一向優雅冷靜的他。
該死的公寓、沒有藝術氣息的房東!沒聽過什麼叫天籟之音嗎?他忍不住在心裡詛咒著。
入冬後的夜有些溼冷,街道顯得十分悽清,他看見一家二十四小時營業的咖啡館,毫不考慮就走了進去,找不到住的地方,乾脆就在這家咖啡館窩到天亮算了。
喝完一杯醇濃的咖啡以後,邵雍疲憊不堪的心情才得到了些許的安慰,他拿了店內每份報紙,專心尋找租賃那一欄,看看在這個住宅區裡還有沒有他沒發現的漏網之魚。
咖啡館門上的風鈴一陣叮叮作響,他下意識抬頭望了一眼,推門而入的女孩子有點眼熟,他仔細確認,很驚訝這個女孩子居然是“妍歌”?!
第一次見到她的時候,當時的她“聽”起來像個沒有安全感、畏縮怯懦的女生;第二次見到她,那時候的她模樣看起來像被搶走了心愛的寵物那般可憐兮兮;現在又看見她,他已經是夜海豎琴樂團裡的豎琴手了,而她看起來卻像童話故事裡被軟禁在閣樓裡許久的少女,似乎極需要人疼惜,極需要人照顧。
她買了一份美式鬆餅,一手抓緊胸前的外套推門走出去。
十一點多的深夜,冷清的街道上她這樣的女孩子走著,讓他覺得不太放心,反正時間多得很,乾脆結帳陪她走一段路再回來。
她雖然並不認識他,但他卻已把她當成熟識的朋友了,不由自主想盡點基本的道義責任,安全護送她回家。
她和他之間隔了十步的距離,一前一後,慢慢走在紅磚道上,五分鐘後,她小心翼翼地回頭看了他一眼,眼中帶著戒慎和疑懼。
他善意地朝她笑了笑,不料她的神情卻顯得更為害怕,飛也似地奔跑起來。
邵雍肩上背著沉重的豎琴,沒辦法跟著她跑,正打算放棄護送時,驀然聽見前面傳來一聲短促的驚叫,他放下琴,疾奔過去,赫然看見一個身披風衣的裸體男子,把自己全裸的正面興奮地對著躲在牆角的妍歌,一面發出猥褻的笑聲。
邵雍一陣嚴重的反胃,同樣是男人,但這一幕還真是令他倒足了胃口。
“拜託——”他一把扯住暴露狂的風衣後領,用力朝後一扯,輕而易舉地把整件風衣全部扯了下來,他把風衣往後一扔,乾脆讓暴露狂一次露個夠。“別帶著一小根鑫鑫腸到處現實,你不丟臉,我還真替你覺得羞愧。”
沒有風衣遮蔽的暴露狂突然慌張失措起來,兩手緊緊捂住重要部位,嚇得像只驚弓之鳥,撿起地上的風衣立即拔腿就跑。
“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