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責任,只能耐心做被害人親屬工作,同時組織警力同“積案辦”一起繼續追查。
總而言之,絕不能搬石頭砸自己腳,辦出一起冤假。
朱明東點點頭,不無沮喪地說:“行,也只能這樣了,我去車上打個電話,向局領導彙報一下。”
“去吧,我們也該回去了。”
……
與此同時,剛上火車的川下派出所長丁陽正在接鳳凰村老支書的電話。
“丁所長,到底有沒有轉機?姜幹事和老黃他們全在,這個人啊最怕大悲大喜大喜大悲,要是空歡喜一場,指不定又要出什麼事!”
姜幹事是包村幹部,從王學東在東海落網的第二天中午,他就呆在鳳凰村,每隔一兩個小時去一趟王家。村幹部更是輪流值班,呆在王家不敢懈怠,因為王學東的父親知道兒子殺了人被公安抓走的訊息後果然想自尋短見。
當年外地人承包小煤礦,手續不齊,搞出安全事故,鎮裡本來就有責任。現在誰也不想王家再出事,所以真是嚴陣以待。
沒抓到畏罪潛逃的煤老闆,丁陽本來就心存歉疚,豈能眼睜睜看著王學東被送上刑場,回頭看看身後,低聲道:“到底有沒有轉機現在還說不準,但有一點可以放心,人家能委託我找這幾件衣服,說明人家的辦案態度嚴謹,不放過任何疑點。不是他乾的不會冤枉他,真要是他的誰也救不了他。”
“那小子是有點楞,要說殺人,我琢磨著他應該沒這個膽。”
“但願吧。”
“王家出這檔子事,村口老任也跟著鬧,原來小蘭那丫頭跟王家臭小子好上了,這算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