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席一擺,把兩人往洞房裡一送,人家就成了夫妻。結婚證那個東西對我們來說,就是一張破紙頭,拿回來也是放著擺擺樣子,一點不管用的。”
“你說什麼?結婚證不管用?你當你們那兒山高皇帝遠,就不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了?我告訴你,你們的那種所謂的婚姻,是不被法律承認的,更不受法律保護。”我說:“你們的習俗早就該改一改,否則的話,萬一婚姻出了問題,涉及到離婚分割財產什麼的,連個解決的依據都沒有。”
“哪裡會沒有依據。要是兩個人實在過不下去了,就把原來的媒人找來說道說道,再讓雙方孃舅去壓個陣,分了就是了。”不以為然的“老狗”說:“大不了就是一個彩禮退多退少的問題,有孃舅們在,不難解決。”
“得得,愛嫁誰是誰,愛怎麼嫁就怎麼嫁,咱們不扯這個了。我問你,你哥一旦知道了這事,就算不會打她,可他又能用什麼辦法來解決呢?”人的觀點不同,彼此談起話來就相當累人,何況我現在也沒有向他普及和推廣《婚姻法》的心情。於是,我截斷了這個話題。
“肯定是先動之以情,曉之以理唄!”
“行,還動之以情,曉之以理,在城市裡待著,真長見識了,說話還有整串的詞兒冒出來了。”我笑道:“可是今天,這招數你不是已經試過了嗎,你哥再來一次,就能管用?”
“你哥來是不一樣的,我只不過是她的叔叔,我哥可是她的老子呀,老子說話的分量,當然比叔叔大很多。”
“要是沒有用呢?”
“真要是實在勸不聽,依我哥的脾氣,我想應該會把她從這裡拎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