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著作權期限是終身加死後70年,比中國還長20年。對於沒有遺產繼承人的死者的著作權,收歸各州政府行使——所以,元首的《我的奮鬥》著作權,握在巴伐利亞州政府手上。他是1945年死的,到2015年,70年就到期了。到時候,這本書就會成為公版書,誰都可以翻印,誰都可以賣。”
“你們想幹什麼!”
赫斯特州長這次是真的有些慌了,但是他腦子裡還在幻想,對面這兩個年輕人別想到什麼歹毒的計策。
可惜,事實顯然會讓他失望。
顧莫傑獰笑了一下。
“貴…州行使了65年著作權,行使的模式是什麼呢?是藏起來,一次也沒印。因為你們希望讓元首的學說永遠消失,你們每年花費數以億計的歐元,在這個問題上維(和諧)穩,讓年輕人不知道元首當年說了什麼。
而今天,我會告訴你們:如果不把新天鵝堡賣給我,五年後你們會看到在全世界、尤其是歐洲的網際網路上,《我的奮鬥》精修版電子書滿天飛,而且是不要錢的。還會讓全世界主流搜尋引擎上,正面註解版本大行其道、而你們希望的‘批判註解’版本,會被壓到搜尋結果的幾十頁之後——5年之後,我一定是地球上最大的網際網路供應商,我說到做到。”
“你這個畜生!”
“惡魔!你會不得好死的!”
紙質書的時代,早就過去了。如今這個世界,威脅人出版實體書,是沒用的,但是威脅人傳播數字化文庫,散播歐美頂級財閥不願意看到的內容,是很可怕的。尤其是當威脅來自於顧莫傑這樣的巨頭,哪怕牆都牆不住。
有恃無恐的顧莫傑,當然不會在乎對方衝動的謾罵。
“我該把這些話當成讚美麼?還是說,到時候把你們希望置頂的搜尋結果,再往後踹二十頁?這樣好了,剛才就既往不咎了。從現在開始,你們每罵一句,我就把你們希望的搜尋結果往後踹10頁,想踹多深你們自己看著辦。”
沒有實力的人,狺狺狂吠又有什麼用。
赫斯特滿頭大汗,大腦瘋狂地運轉著,試圖尋找破局的說辭:
“等等!顧先生!我們知道您崛起非常迅速,說您會超上扎克伯格,那都是很有可能的。但是,要說在5年內做到搜尋領域、文庫領域最強,你應該還不如谷歌吧!
而且新天鵝堡只有一座,我要是賣給了您,明天有別的網際網路巨頭也拿這種條件來威脅我,我們豈不是竹籃打水一場空?既然你沒法承諾擔保‘哪怕我們就範了你就一定說到做到’,我們憑什麼還賣給你!不如就跟你魚死網破!”
“嗯,這話說得挺有道理的——讓人交保護費,至少也要讓人看到我有能耐罩著你們,對吧?如果我沒能耐罩你,你肯定是寧可被我燒殺搶掠一頓,也不會給保護費了。”
顧莫傑很誠懇地幫赫斯特州長分析了一遍,然後話鋒一轉。
“不過,你好像忘記了一個問題——拉里佩奇,是個猶…太人啊!扎克伯格,也是個猶…太人啊!你覺得,猶太人們,會為了滿足自己的欲…壑,選擇‘傳播元首的著作’這種條件,來要挾麼?這個星球上,達到了這種段數咖位的網際網路大佬,除了我以外,還有誰不是猶…太人的?”
赫斯特州長頓時覺得嘴裡發苦。
是啊,好像這個星球上,有資格發出這種威脅的人,除了顧莫傑,剩下的都是猶…太…人。
“我……我還可以向墨…克…爾首相申請,修改《聯邦著作權法》!為《我的奮鬥》專門修一次法律!”
一直沉默不言的費莉蘿,在旁邊冷笑出聲:“嘖嘖,連‘法不溯及既往’的基本原則都忘了,還好意思說你們德國是一個法制國家。真是連中國都不如!我為你羞恥!”
費莉蘿的話,是發自內心的,作為一個從小有志於當大律師的正義感妹子來說,尊重法律的嚴肅性,是她一生的準繩。
赫斯特州長左右為難。惆悵再三,只能是對魯普雷希特老頭兒說道:
“馬克,我幫不了你了。州政府不能解釋為什麼而妥協,如果州出面,把新天鵝堡賣了,州政府的信用就完蛋了。我還是把託管權取消,把城堡的一切管理權交還給您的家族。然後您出面把城堡賣給顧先生吧,那就只是一次普通的民事交易。”
“赫斯特!你不能丟下我不管!”
“那你想看到那個惡魔的著作撒遍全世界麼!想想看!你和你的父親母親,1944年是在哪裡度過的!”
馬克西米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