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他打過電話,呆會兒就會來和我們匯合。這裡是我一個西雅圖朋友的家,他答應借我們留宿幾晚。”
話落,從幾米遠一個大大的衣櫃裡取出一套衣服,小心翼翼地擺放到床邊,囑咐道:“你那套衣服昨晚上已經給弄髒了,先穿這個吧。”
“……哦。”她打量了一下,是一套輕便的休閒裝。
歡歡還處在雲裡霧裡的狀態,雖然勳大致解釋了事情的經過,但她還是感到很疑惑:昨晚上她暈倒之後到底發生了什麼事?搬酒店這麼大的事,她怎麼一點都不知道?還有就是:雖然知道他曾經在這裡留學過,但是這個朋友似乎……不是一般的朋友。
歡歡的視線輕掃茶几上那套精緻昂貴的日本骨瓷茶具,又輕掃至牆上鑲嵌著裝飾用的皇家道爾頓瓷器碗碟,還有……
總之,這裡的每一個擺設,每一個佈局,處處彰顯著這家主人非富即貴的身份地位。
“咕嚕嚕——”從胃裡傳來的抗議聲,提醒著它的主人應該趕快穿衣服下樓吃飯了,再不吃就受不了。
她臉色一囧,看了看勳。還好他似乎沒聽見從她肚子裡傳來的怪聲,徑自出了屋,讓她快點換好衣服。
十分鐘後,歡歡從樓上下來了。
她的身影很好看,順直的腿筆挺的腰背,雖然給她準備的是一套並不貼身的休閒裝,但仍舊遮掩不了她的好身材,反而把整個身材勾勒出恰到好處的曲線。
一下子勳就失了神,想象著自己所做的這些事到底能不能軟化她、改變她的心意,水滴石穿在她這裡行的通嗎?
不禁心中感嘆:唉,真是路漫漫,任重而道遠啊。但,他連城勳就是樂意!
歡歡沒注意到勳的表情,她一眼看到的是坐在餐桌旁吃早飯的沈曉曉,興奮地尖叫,“曉曉!我昨晚上遇到打劫了!”
沈曉曉也很緊張,轉了一圈兒看她渾身上下有沒有哪裡受傷,然後眨了眨眼睛說:“歡歡姐,你真是福大命大。還好有勳在,不然後果不堪設想!來來來,快點給我說說詳細經過……”
說著,饒有興致地拉著歡歡坐下來聽故事。
其實,歡歡根本不知道多少,她只記得幾個蒙著絲襪的黑衣人以及那把消音手槍,於是煞有介事地說了一遍,特別是說到消音手槍的時候繪聲繪色的,完全沒有了昨晚的蝦樣。
沈曉曉好笑地說:“歡歡姐,我怎麼覺得你被打劫了還很高興啊?那你說說,後來怎麼樣了?”
歡歡愣了愣,後面的她根本不知道,於是轉過頭去問勳:“後面的事我就不知道了,你問問勳吧。”
勳一邊給歡歡倒牛奶,一邊輕描淡寫地說:“我不是說過了嘛,我和他們搏鬥了一下,雖然沒打過,但是肯定有人看見了,所以就報了警。再然後,就是當地的警察救了我們,如此而已。”
“啊!?就這麼簡單!?”歡歡乍舌,一副很懷疑的表情。
勳好笑地回答:“當然就這麼簡單。要不然你還想怎樣?像電影裡演的那樣,真來個槍殺什麼的,把你打成個血窟窿你才高興?”
“……那倒不是。”歡歡悻悻地說,想起來就後怕。血窟窿?那還能活嗎?
突然像是想起了什麼似地,追問:“那你和他們搏鬥的時候沒受傷嗎?他們看起來一個比一個兇狠呢……”
勳的嘴角勾起一抹邪笑,果真挽起右手臂,露出那上面的傷痕給她們看:“當然有受傷,你以為英雄救美是這麼簡單的事嗎?”
歡歡心裡猛地一揪,有點小心疼,他……受傷了?
立刻拉過他的手來仔細檢查,他粗壯的手臂上赫然是有幾道淤青,雖然沒有破皮但全是青青紫紫的傷痕,光是看著就知道那一定很疼。
歡歡想起自己小的時候練旱冰的事,時常受傷,而且每每受傷就是在膝蓋處留下這種青青紫紫的傷痕,碰都碰不得,一碰就疼得直咧嘴。
這種傷雖然不見血,但是卻要花上好幾個星期才能徹底地卻掉淤青的痕跡。
嚴格來說,他這是內傷,皮下組織出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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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蹙著柳眉,擔心地問:“還有沒有哪裡受傷?你怎麼不早說?我都不知道……”
說著,用指腹輕輕地揉他受傷的地方,再湊近自己的唇,在上面輕輕噴吐出幽蘭的氣息,好像這樣做就能讓他的痛楚減輕幾分。
喃喃地低語:“如果我昨晚沒睡著的話,應該用熱毛巾幫你熱敷一下的,這樣好的快一點……”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