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部分(3 / 4)

小說:我就是太平洋 作者:九十八度

到了動靜,轉頭就看到林子裡的一雙溼漉漉的大眼睛。

“臥槽,才幹完虎鯨,不會又碰到老虎吧!”唐海拿起柺杖。

這是一隻很神駿的大馬!

“北美野馬!”唐海眼睛一亮。

很多人認為,美洲馬是世界上所有馬類的祖先,美洲中央大草原正是它們的發源地。後來因為一些意外,美洲馬去到了歐洲,然後慢慢遍及了世界各地。

慢慢的,美洲馬因為各種原因滅亡了。

在十六世紀的時候,葡萄牙人把歐洲馬帶回到了美洲,這勉強算是一種‘出口返內銷’。

這些葡萄牙馬適應了美國的環境後,開始瘋狂繁衍,被人遺棄之後變成了‘北美野馬’。到上世紀最多的時候,美國擁有野馬數量超過200萬隻,然後反倒是歐洲野馬完全絕種了,俄羅斯探險家尋找了許多年,沒能在歐洲任何地方發現野馬群。

一提起美國,許多人就會想起西部牛仔,北美野馬為各種戰爭提供了巨大的力量。

然而等到機械文明發展了起來,美國人又開始認為北美野馬無用了。

首先北美野馬身材高大、長得慢,這就導致了它們吃得很多。

其次馬的全身沒有任何地方有任何特殊營養,不像鹿肉那樣補元氣,不像牛肉那樣補力氣。馬肉也不好吃,所以他們沒辦法當做肉畜來飼養。

美國當局覺得,北美野馬每一匹每年所消耗的林地、草原資源,相當於1000美金,用來養牛羊將是巨大的經濟效益,所以美國人又繼續開始獵殺野馬。

一直到上個世紀七十年代,美國國會才意識到了野馬是重要資源,才設定了保護法。

現在懷俄明州和蒙大拿州之間有美國設立的差不多4萬英畝的自然馬場,供北美野馬生活。美國西部許多個州,也設定了野馬收容所。

另外在美國還有少量自然野馬群……

但整個美國的野馬,數量已經不到3萬隻了!200萬變3萬,這就是美國人對待‘功臣’的方式!

要說北美野馬神不神駿,看走過來這隻就知道了。

棗紅色的毛髮油光發亮,唐海站起來竟沒有它背高,要知道唐海身高178公分!

這匹神駿非常的北美野馬,唐海目測它體重接近700公斤!即使在歐洲馬裡,除去那些重型馬,這是非常大的大傢伙了!

除了耐久以外,北美野馬是沒有缺陷的,身高、體重、力量、短距離爆發力,它們都是頂尖的!

唐海特別盯著這匹北美野馬的蹄子看了一會兒,沒有打馬掌,說明這是真的野馬。

只是,它來這裡幹嘛?

很快唐海就弄清楚了,它是來這裡吃草的。

前段時間有一次唐海截獲了一場大暴雨,降雨速度不小,降雨量很大,唐海估摸著大概要從晚上下到白天。

唐海家鄉沒事就鬧乾旱,雨季來的時候一場雨下24小時都不少見,但旱季經常一個月沒一滴水下來。每次唐海就在想,要是把雨季一次最大的雨,分成四五十次半小時的,那家鄉就不會缺水了。

西雅圖的總降雨量不如紐約,但就因為降雨次數多,所以這邊空氣很好,植被生長情況也很棒,這一發現正好證實了唐海的想法。

唐海甚至心想,如果人類可以控制降雨次數和降雨量,霧靄其實也就不可怕了……

照舊拿西雅圖來做實驗,截獲的那一次降雨量,唐海每天都會找個時間下半小時雨,漁場附近不但空氣更清新了,聞起來有股甜絲絲的味道,甚至附近的草木都長得更好了,綠油油的!

馬無野草不肥,這匹北美野馬正是來找嫩草吃的,這附近的草很鮮嫩,根莖肥美,最合它的胃口,它昨天就來了,今晚趁沒人類活動了又過來品嚐美味。

突然發現一個人在自己地盤,這匹北美野馬有些猶豫要不要過來。

“奇怪,北美野馬是群居生物才對,你怎麼會落單的……你身上有傷,我剛好有藥,別動……”

野馬很警惕,但看唐海的眼神,它似乎明白了唐海不會傷害自己,就任由唐海嚼碎一些奇怪的野草塗在自己身上。

唐海在塗抹藥草的時候,隨意看了一下,這是匹公馬,齒齡20歲以上了。

野馬的壽命極限一般是30歲,也就是說這匹野馬開始體能下降了。

春天是野馬茭配的季節,一般的雄性野馬是不會離群的,只有被新馬王擊敗的老馬王,才可能因為自尊心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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