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部分(3 / 4)

小說:噴神 作者:恐龍王

叫黃潔,數科院03級的!學校說我懷孕不肯墮胎,要開除我學籍,我不服!我要起訴學校!我是一個已經到了法定婚齡的成年女人,我有自己的生育權!學校的校規就是不合理!侵犯了公民基本權利!我也沒錢,請不起律師,我要申請法律援助!”

史妮可聽了,頓時覺得五體投地,甘拜下風。

這麼羞恥的事情,居然還能說得這麼理直氣壯,這個女生是特殊材料做成的人麼?

學校的校規,是一旦男女不檢點,懷孕了被發現,那就直接處分了,至少是留校察看。

但那些條校規畢竟是十幾年前定的了,如今社會風氣開放程度和90年代初大不能比,男女那點事兒,在大學裡誰都心裡清楚的。所以實際上操作的時候,學校還是網開一面的,先勸墮胎別出醜聞,然後再說,說不定能酌情減輕處分。

誰知竟然還有連讓墮胎都不服的主兒,非要把事情鬧大求開除。

“莫非她覺得自己是個咪蒙型的田園女權鬥士?”馮見雄不禁有些好笑。

“這個問題你勸吧,我都不好意思說了。”史妮可對馮見雄軟語相求地說完這一句,臉色已經紅到了脖子根。

這種法律諮詢的話題,她連聽都不好意思聽,怎麼能厚著臉皮回答呢。

馮見雄示意對方稍安勿躁,一句句慢慢引導:“能說下,你為什麼非要留下這個孩子麼?如我所知,學校是不允許本科生在校結婚的,那你肯定是未婚。就算你和目前的男朋友感情很好,以後來日方長啊,何必急於一時呢。”

黃潔想也不想地說:“我不管!我就要這一個!他跟文學院那個狐狸精跑了!我就知道他當初是吃著碗裡看著鍋裡,先在咱本院物色一個,再慢慢找機會認識其他院的學妹!我就是要三個人一起開除!我咽不下這口氣!”

得,還是個搶男人的失敗者,怪不得要魚死網破。

這種人,只要有人稍微點撥一下,讓她來法援中心鬧事,肯定就會被利用了。

“好,我已經瞭解了,那我說說法律意見吧,我覺得你的控訴毫無勝算,因為從法律上看,學校根本沒有侵犯你的生育權,或者說別的‘基本人權’。你還未婚,按現行法律就沒有實踐生育權的可能性你連準s證都拿不到的。”

黃潔歇斯底里地噴開了:“惡法!你別蒙我!我來之前看過相關法律書了,民法婚姻法都沒限制這方面,是計s條例限制的!這是惡法呀!這是男女不平等、欺壓女性啊!憑什麼單身女人不能自己生孩子!我今天就是要發起公益訴訟,為民請命!”

她這麼一說,圍觀的人更多了,連法院的工作人員都有過來,然後試圖讓大家散開。

門口甚至還有疑似在等新聞的撲街媒體採料人,蠢蠢欲動地想來窺伺個明白。

馮見雄眉毛一挑,決定慎重說話。他的每一句話,不僅要符合法律,還得宣貫正面的法益。

不然,肯定是會激起媒體討論的。

“這位同學!請注意不要肆意捏造國家的立法意圖!不許單身女人生孩子,怎麼就扯到男女不平等上去了?單身男人也一樣不許一個人生孩子的,這不是很公平麼?”

“廢話,逼長在我們女人身上,你們男人倒是想!你有本事長個逼,你也去生啊!”

黃潔這句話太粗暴太有殺傷力,卻是惹得幾個看熱鬧不嫌事兒大的大媽阿姨指指點點,有唾棄她無恥的,也有抨擊男權的,反應不一而足。

“長了也不許生,這不是器官的問題。”相比於黃潔的火爆,馮見雄卻是無論對方如何氣急敗壞,他自巋然不動,一副資深大律師的淡定語氣。

“在目前的計s法規下,之所以單身不許拿準生證,是因為每一個孩子的出生,都是需要消耗掉一男一女兩個成年、可結婚公民的生育指標的。如果你單身,卻去申請準s,那就只用掉了你自己的半個指標,男方的那半個指標誰來出?

且不論計s本身是不是惡法,但是在目前的法律下,如果允許單身女人單獨生,那才會造成最大的男女不平等,並危及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這個現代法律的最重要基石。

因為那麼做,有錢有勢的男人完全可以突破法律上的一夫一妻,讓自甘做妾的女人以法律上單身的名義為他留後。那麼對於有錢有勢的男人而言,他在得到後代這個問題上,其實是凌駕於大多數公民之上的。

而目前的法律,好歹還可以做到‘只要不移民,也不去香江,不脫離本國國籍和法律的控制範圍,無論有錢人和窮人都只能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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