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0部分(3 / 4)

小說:噴神 作者:恐龍王

,失去的不僅僅是額外的錢呀!難道連‘成為他的妻子’這件事情本身帶來的巨大幸福感,都不能抵消你被人在背後指手畫腳的難受麼?你就不願意跟著小雄一起共渡難關、同甘共苦麼?”

“我當然可以和他同甘共苦,而且我們已經共苦過了。以後他的日子只會越來越好。”史妮可想都沒想,理所當然地直言答道,“我放棄的,只是一個名分,我知道他一直對我是什麼態度,就夠了。

婚姻的本質是什麼?無非是女人要男人養,老人要年輕人養,小孩兒要父母養。

在北歐國家,人人強制交社保、高稅,不需要子女養。生育有獎勵、孩子養的不好就剝奪撫養權交由國家養。男女經濟完全平等女人不用男人養所以他們的不婚率已經有40%幾了,我看了相關研究,說不定再過個十幾年,能漲到三分之二以上的人終生不婚或者短婚離婚。大家幸福不就好了麼?”

虞美琴完全陷入了呆滯。

她想不通,為什麼僅僅是一次放手,然後在短短半個月裡,那個通州小縣城來的窮苦人家土妞兒,見識就變得這麼豁然開朗,甚至有比她這樣的富家大小姐還看得開的趨勢。

“或許,只是因為她在感情上經歷的事情比我多吧……嗯,一定是這樣的,肯定不是她智商情商比我高,我不認的。”虞美琴如是在心中暗忖,內心才算是舒坦了一些。

第71章 欲速則不達

“其實,美琴姐,說句良心話。我覺得論門第、論清白,你真的很適合。只要你自己問心無愧,在背後說怪話嫉妒你、黑你的人,絕對比說我怪話的人少得多。”

“雄哥或許不是很懂女人心,但那都不是問題,愛過多了的人,感情經驗才豐富麼。他只是其他方面太成熟、太厲害,對比之下,才顯得他駕馭女生方面幼稚了些。”

“但是,他對自己的女人……真的是很仗義。你沒聽錯,我用的就是‘仗義’這個詞,來形容他對男女之事的看法。誰在他貧賤的時候對他好,哪怕他本來不愛對方,但也會好好待她。每念及此,我都是很慚愧,因為我完全不配。”

“如果你能夠接受他這樣、形同兄弟義氣一樣的愛情觀,那麼,別放過這個機會。如果是你,我是服氣的。哪怕你將來容不下我,我也無話可說。”

經歷過男人,又經過分手的妹子,“節操值”顯然會降低很多至少,在言談舉止方面,多半不再吝於**裸地談到性。

史妮可和虞美琴對飲了兩杯咖啡,什麼沒遮沒攔沒羞沒臊的話都往外冒了。簡直讓人懷疑這咖啡要不是被酒穿越了,就是裡面溜了小藥丸。

虞美琴雖然平素口才完爆史妮可數倍,可是臉皮終究是和那些沒談過男朋友的小姑娘一樣薄,當下輕嗔薄怒,言語有些無所適從:

“你你你……你瞎說些什麼!再開這種玩笑我可惱了啊!誰有那種想法了?我是跟小雄共事一場,對他的才華惺惺相惜。你個死丫頭越來越汙了!”

史妮可完全瞭解這種心態,也就不為己甚:“行,就當是瞎說了,那我給你賠罪。姐,一會兒陪我再逛逛,晚上一起喝一杯吧。我也是知道好歹的……”

“那不行,喝了酒不能開車,你跑這麼大老遠進城來酗酒,算個什麼事兒麼!真要換換心態,改天吧,回學校旁邊找個地,或者去我家旁邊也行,我陪你喝多少都可以。”虞美琴一口回絕,言語中還款款地拿著姐姐教訓人的姿勢。

“這個其實你不必擔心。”史妮可解釋了一句,又順手往剛買的hermes小包包裡掏了一下,拿出一小串鑰匙,“這是雄哥在莫愁湖東路新得的房子,地鐵過去才兩站路。只要你肯陪我喝,大不了我們到旁邊找個酒吧也好,館子也好。真醉了就去雄哥的家裡睡一夜。”

金陵的地鐵,是05年十運會的時候趕工出來的,所以完工不久,當時只有從城區去奧體板塊的一條線。如今又一年半過去,才把一號線剩餘部分和二號線漸漸修起來。

市民言談之中,表述路程遠近,還不怎麼習慣用地鐵。史妮可如此一說,也只是強調距離很近。

“誰跟你去,我又不是小雄的……呸!還有,他什麼時候又有房子了?”虞美琴並不知道馮見雄今天已經回了錢塘,只知道貌似不在學校裡。

所以聽史妮可說讓她去馮府過夜,虞美琴自然是要著惱的,這是任何一個潔身自好的女生的正常反應。

無奈那番話裡資訊量太大,這才讓虞美琴才惱了半句就被硬生生歪了樓。

“是我沒說清楚,雄哥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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