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2部分(3 / 4)

小說:噴神 作者:恐龍王

而如果拿不到網站的推薦位,或許三五天、甚至更久,才會被普通觀眾注意到我相信經偵的人要看到,五天已經是快的了,就算他們事後覆盤,找別的觀眾撒網取證,也快不了多少。

所以,檢方要想拿到更早的關於‘從立功到網上爆料之間的時間差’的證據,除非他們有影片網站內部管理人員的配合,給他們後臺資料……”

剛說到這兒,周父不無擔心地打斷道:“但這個也不難做到吧?檢方要調取證據,他們肯定會給的吧。”

馮見雄雙手一攤:“給當然會給,但是資料記錄是否完整,檢方也是沒法驗證的。而且最關鍵的是,我相信,慕容姨的案子判決的時候,n站已經徹底在我控制之下了目前的管理層裡的創始人,會比這個案子更先進去。

而且,我相信只要被牽連的那些人相信慕容姨是‘廢物利用’才立功的,把記仇物件的仇恨值轉移掉,這一切就不會太難辦您平時根據辦案經驗,覺得審判方會受到很大的罪重壓力,還不是因為偵查和起訴方有很強的訴求麼。可是這種案子,只要沒人記恨嫌疑人,是不會有人當冤大頭去主動結仇的。”

周父這才瞿然一驚,用探尋而驚詫的眼神看向周天音。

周天音眼神略含深意地微微點頭,算是確認了馮見雄的說法。

周父這就再也不說什麼了,他到此時此刻才算是徹底瞭解了馮見雄的能耐。

而馮見雄最後補充的那段話,他也是完全可以聽得懂的目前國內的刑事審判,法院雖說理論上是司法獨立,但依然會受到國情的制約,尤其是在經濟落後、政治發達的內地。

我國的司法系統設定中,經常會有“公檢法聯合辦案”。

而按照行政級別來說,某市某區的公an局長,肯定是比當地的檢察長、法院院長要低一級的(理論上檢察長和院長是跟對應轄區的市長/區長/縣長平級的,當然實際權力沒那麼大。而局長只是市/區/縣長的下級屬官。)

所以為了防止公an局長在辦案中被檢、法的一把手壓住一頭。國內的通常做法,就是把當地的“政f委樞機”也交由公a局長兼任。如此一來,按照黨大於政府的慣例,公a也就反過來強勢了。這也是大多數地方司法系統有罪重壓力的主要原因,畢竟公a的考核都是看破案率和定罪率的,總不能讓政f委樞機的手下白忙活抓人卻判不了罪。

可是,經偵類案件就沒有這方面壓力了,畢竟經濟犯罪有很多是職務犯罪。之所以要抓,無非是用來平民憤,或者得罪什麼什麼。只要仇恨值低,辯方證據也充足,控方誰還非要死磕呢?

說句大逆不道的話,誰知道自己將來會如何如何。

連一千年前王安石司馬光互懟的時候,都懂這個道理:文官互相傾軋的極限,發配海南就夠了。至於殺頭,甚至僅僅是抄家,那都是不可以滴。說不定過幾年就輪到……做人留一線吧。

……

周父閉嘴之後,剩下的疑問都是周天音的。

“那你要我找個合適的場景、在有見證人的情況下,‘不經意地’激將範建、還給他發證據郵件這事兒怎麼佈局呢?我想不到有什麼合適的機會再參加他們的party,還要裝作‘明明已經跟範建撕破臉、鄙夷他’的樣子,卻湊上去跟他一起吃飯k歌,那不太假了麼?”

“不假,你需要的僅僅是一個合理的藉口,我已經為你想好了,”馮見雄輕車熟路地描繪著自己的詭計,“直接找範建肯定是不智的,那太著相了,將來肯定會被人懷疑。你現在揹負著母親被抓的傷痛,也確實不適合跟人出去嗨。

但是,你可以找一下那個戴凌麼上次咱一起吃過飯的那些人裡,我看戴凌是對金融投機市場介入最深的,當初散場的時候還對我表示過善意、看重我的金融眼光,願意以後有機會跟我一起幹一票。

所以,這次你就假裝想為你母親的輕判籌錢退贓、但是家裡暫時沒那麼多錢可以退、有些固定資產急於脫手又容易賣不出好價錢。所以,你就找到戴凌交個朋友、問他籌點錢退贓好了。以這個理由跟他們吃飯,又有誰會懷疑你?你‘悲痛於母親的遭遇’的心情背景,也會由劣勢變成優勢,成為你的障眼法。

只要看準時機,摸清戴凌的行蹤,找個戴凌會跟範建一起的日子找上門當然,你自己要假裝‘不知道當天戴凌跟範建在一起’,而是‘到了之後、偶遇範建’,再臨時起意突然發作撕破臉、用激將法懟他……這個是個人演技的問題了,要是我出場肯定是沒問題的,你麼,自己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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