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部分(2 / 4)

小說:噴神 作者:恐龍王

此處,我不禁想起了莎士比亞的《安東尼和克利奧帕特拉》中,布魯圖斯在制裁凱撒之前說的那句臺詞:‘不是我不愛凱撒,而是我更愛羅馬。’

不是我不愛法律,只是我更崇尚道德和科學。

謝謝大家,我的總結陳詞完了。”

階梯教室內,隨著馮見雄坐回位置、金色的夕陽從長條窗中斜射進來,在他的碎髮上抹上一層金黃的那一刻,滿場的同學都意識到了一個結果:

商學院,卒。

除了鼓掌和助威,更多前來捧場的法學院同學已經進入了輕鬆的閒聊吹捧模式,內容無非是“沒想到馮見雄做四辯也那麼給力,總結陳詞好有氣勢哦”或者“看上去比外j部發言人有魄力多了那幾個不說‘嚴正關切’、‘強烈譴責’的除外”。

這一幕發生在10月9號,長假結束後回來上課的第二天下午。

也是馮見雄和史妮可、虞美琴k歌練颱風後的第三天。

今天的比賽辯題,是“法律是否應該是社會治理的主要行為準則”。

雖然比賽不是非常重要所謂的不是非常重要,是指新傳院沒有派人來採訪所以賽場只是用了普通的階梯教室,沒有挪到禮堂。

不過觀戰的人數倒是比小組賽的時候多了很多,與上一場和新傳院在禮堂裡的比賽也不遑多讓了。馮見雄一開始也沒搞明白為什麼有這麼多人看,賽後跟幾個同伴討論了一下,才知道是因為國慶放假前那場,被丁理慧的“師大之聲”轉播了,鬧得他在校內名聲頗為大噪,才有這麼多女生來看。

從量的層面衡量,如果說上校廣播臺之前的馮見雄,在學校裡只有五六百人認識他起碼七八cd是法學院本院的。

那麼上過廣播節目之後,估摸著校園裡能有兩三千號人知道他這號人物的存在了。

對於一個剛剛上了一個多月大學的新生而言,校臺這種“推薦位”對知名度的擴張效果,還是非常明顯的。

當然了,那期節目也不光是讓馮見雄一個人出風頭了,虞美琴同樣得到了不少曝光機會。加上她是大小姐型的美女,只怕在校園內的人氣指數增長比馮見雄還多些。要說有五千人聽說過“虞美琴”這個名字,也不奇怪。

“表現不錯。”虞美琴親暱善意地捅了捅馮見雄的胳膊,以隊長的身份以示嘉許,“這下子,你除了一辯之外,其他位置好歹都體驗了一場。我看你的進步還真是快呢。下一場要不要試試一辯?”

“當然不用了,一辯還是留給妮可吧,那個位置又不用怎麼隨機應變。”馮見雄和煦地報以微笑,一邊淡定地分析,

“這場不也是看在對手太弱,才調整人員安排,互換磨合的麼。半決賽會遇到的社科院,可是比新傳院強,就算不考慮上一場的辯題對新傳院更有利這一因素,至少應該也是社科院更難對付。”

原來,這一場對商學院的四分之一決賽,在開始之前,法學院隊所有隊員就都覺得挺有把握的了。雖然還是認真準備了,卻也不怕臨場換陣練兵。

畢竟根據歷年傳統戰績,乃至此前幾場本院同學去現場刺探總結出來的對方實力,商學院都是確實比新傳院還弱的不然當初翁得臣也不至於小組賽最後一場要放水避開新傳院了。

所以秒掉新傳院後,再秒一個殺進四強,這是沒有懸念的。

今天花團錦簇的辯論,也無非是正常發揮。

換句話說,要是擱十幾年後,馮見雄開個鬥魚直播間直播自己的辯論。那他一定會在粉絲們刷屏“666”和“還有這種操作!”的時候,當眾澄清“基本操作!喊666的都坐下!”

虞美琴聽了馮見雄的表態,也不多說什麼,沉默了幾秒鐘,才淡淡地附和:“我也是這麼覺得的。進了四強,就沒有弱旅了。”

馮見雄心中一動:“是麼?另一邊是哪兩個隊,結果也出來了?”

“出來了,他們比我們還早一點開賽剛才我讓小白去那場踩點刺探了,結果一出來她就發簡訊回來了。”虞美琴說著,翻了一下自己那臺粉紅色的三星d508手機,翻到白靜的那條簡訊,然後遞給馮見雄看。

這果真是一個看臉的顏控手機。在05年還算罕見的滑蓋設計,讓螢幕下方只需要佈置方向鍵,其他數字鍵則藏在了下半部分的機身上,這種設計也讓手機的螢幕比同時期的其他型號大出了一半以上。此前罕見的粉紅色機殼,更是擺明了宰妹子的錢。

當然,虞美琴的手機上,還有一個更加足以證明機主是歌喜愛萌物的妹子的特徵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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