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部分(2 / 4)

小說:蜜糖兒 作者:溜溜

蜜糖還不知道她家電話號碼?”

“這怎麼同呢?你問她,是你有誠意,你怎麼不聽話?”

“媽媽,你別動氣,我已經把陸仙兒的電話號碼寫下來,要不要拿給你看?”

“這就好!”寧太太轉怒為笑:“你從來不向媽媽撒謊,我信你!”

“蜜糖,你告訴她,我最近很忙,我不會馬上找她。”

“我知道,你快要跟爹爹回公司,總有一段時間要適應。”

“最忙也可以通電話,一有空就約仙兒去看戲、吃飯……”

“媽媽,我說過,我們只能做普通朋友……”

“是普通朋友,我又沒有叫你馬上和她結婚,但最普通的朋友,也算是朋友。沒理由不聞不問,吃頓飯,看套電影,也算不了什麼!”

“我們彼此都有交朋友的自由。”

“你有本領,可以馬上找個一見鍾情的;仙兒若有人追求她,她選中那人,也不是罪過。”

“那就好,我沒有問題,快天亮了,睡覺吧……”

第五章

十六歲,蜜糖開始和其他同學迷偶像。

有人迷亞倫,但她們迷的是LESLIE。買LESLIE的相片、他的大海報、唱帶,看LESLIE的演唱會……不用上課,就去電視臺、他拍外景的地方,等兩三個小時為一睹偶像的風采。好運的,還可以叫偶像籤個名;然後在床頭貼上它,以示珍藏、接近。

把和“蝴蝶”去玩的時間,都放在LESLIE身上。

“蝴蝶”們幾乎想綁架他,把他收藏起來。

為了偶像少在家,因此加樂老找不到心上人,他常在電話埋怨,把LESLIE批評個一文不值。

但,沒有移動蜜糖對LESLIE的心意,她仍迷戀如故。

家中人沒有反對,她也不認為錯。其實,每個女孩子都經過這個階段;而且,她也很自律,沒有因為偶像而曠課、留堂、或遲到早退;也沒有瘋狂擁推偶像而破壞社會秩序,或跨欄、攀臺……做危險動作,甚至沒拉偶像衣袖、揪他頭髮、強吻他……

她功課沒有退步。

說實在話,她和加樂的感情,是受到一定的考驗。

起碼她試過,約好加樂通電話,臨時去了看LESLIE戶外表演。

加樂在電話裡又叫又喊,蜜糖只有說聲對不起。

幾個女孩子,一提起LESLIE,心裡便甜絲絲。

“……蜜糖,如果LESLIE喜歡你,你怎樣辦?”

“哪有這麼好運?他有那麼多歌迷、影迷!”

“如果,我們說如果。”

蜜糖想都不想:“嫁給他!”

“唔!LESLIE有你這個女朋友,我們不吃醋!”

“其他人會殺死我,那麼多歌迷!”

“她們自己沒有條件,有哪一個比你更加漂亮?”

“蜜糖,你真笨,老在後面,擠上去,擠近LESLIE!”

“是嘛!你老在後面,LESLIE看不見你,他根本不知道有一個你這麼出色的影迷。”

“我也靠近過他一次,他給我簽名,但是他簽好名把本子遞過來,看都沒看我。”

“當然,那麼多人圍住他,他又忙簽名,怎樣看?分不了神嘛!”

“他那麼多歌迷,不會特別注意一個,根本不可能!”

“上臺獻花!向他偷襲,吻他一下,我就不相信他不看你。一看,神魂顛倒!”

“這些事,我不會做!”

“死要面子!”

“不,我是沒膽量做!嚇死我!”

“給他寫封情信,把你的相片寄給他。”

“他哪有時間看信看相片?寄出去是白費心機。好了!我只是崇拜擁護偶像,不想佔有他,他是大家的嘛!”

“真傻!我有你的條件,一定不會放過任何機會!”

“他也許不喜歡我這一種型別,凡事順其自然,不可勉強……”

如果她肯積極點,LESLIE今天的紅顏知己,可能是蜜糖兒,哈!

今天寧家好熱鬧,因為寧志善生日,家人為他開一個餐舞會。

家裡來了許多客人。

大家都玩得開心。各適其適,自得其樂。

酒會後,晚餐前,各自選擇自己的玩意。

寧先生、志剛、仙兒和仙兒的父兄、志剛的同事,在偏廳玩紙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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