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部分(4 / 4)

小說:寧為小女人 作者:淋雨

。我想,王掌珍若在,大哥會慷慨的請我們吃牛排。

想到牛排,就聯想到紫牛西餐廳及和路華的爭執,令人不快。不想了,眼前的排骨昧美多汁,我要好好享受。

回家的時間比我預計得早,姨媽說想上樓打個盹,我下午不用上班,一時之間還想不出要做什麼好。

“愛麗絲!”姨媽站在樓梯口。

“什麼事?”

她略遲疑。

“其實我看到了王小姐……”

“那你怎麼不服大哥說呢?”

“她跟一箇中年人便走便談,很熱絡的樣子,也許看見我也許沒有,總之我們沒打招呼。我想他們是同事罷了,做編輯不簡單,總得和同事溝通意見,忘了和信介的約定並不是很要緊,何必讓信介有疑思。”

“他——”

“而且今晚回去,信介自然會問明白,要是讓他先存成見,一吵起來,王小姐不怪做老媽的搬弄是非才怪。”

“不會啦!”

“不管怎樣,她和信介沒有婚約,還不是我兒媳婦,我們也管不了她,是不是?”

我點頭。

王小姐加人雜誌社不久,正須和同事好好合作,創出一番成績,才能在公司立穩腳步,因而忙得忘記和大哥約會,大哥能諒解,我們又何必節外生枝。

不是賣瓜自誇,我的確很能體諒人。

星期二去徵信杜上工,更感覺三樓與七樓是距離得如此遙遠。

總偵查室的門常是開著的,激動的聲浪可以束飄西蕩,傳人每人耳中。我走進徵信社時,已近一點半,辦公室居然空無一人,這是前所未有的事,只有幾近年老的洪鐘聲音打總偵查室渲洩而出:

“……不把他們趕走,我走!”

我在門口瞄一下,是書法家兼國畫家趙從德哩!

“趙先生,我明白你的意思,可是——”路華拖長尾音,我“聽”他忍耐性快至極限了。“他們租房間是立有契約的,只要沒有危害到別人,我是管不了的。”

“他們敗壞風俗,已危害到我。”

“怎麼個敗壞法?”

“這……,很不要臉就是了。”他幾乎用吼的。

我沒有走進去,卻也聽得一清二楚。

“趙先生,關於伍先生和吳小姐之間的瓜葛,你當作沒看見不好嗎?房間是隔音的,門一關,什麼都不知道了,他們總不會在門外亂來吧?”

“勾肩摟腰走在一起,成何體統?”

“他們產生感情,誰也管不了,我也沒辦法。”

趙從德跋扈的語氣,我猜路華要發火了。

“路先生,我租房間是想找一處清靜所在,不是電影院,聲、色俱全;你要不出面,我只好搬走了。”

“請便!”路華在冷笑?

“天!”趙從德跟憤怒掙扎。“我是略有簿名的書法家,就比不上一對不要瞼的狗男女,你居然敢我走?”

路華聲音大起來了。

“請你不要顛倒是非吧,你自己口口聲聲說要走,如何怪到我頭上,要不要我放錄音帶?”

“什麼!你錄我的�

本站所有小說均來源於會員自主上傳,如侵犯你的權益請聯絡我們,我們會盡快刪除。
上一頁 報錯 目錄 下一章
本站所有小說為轉載作品,所有章節均由網友上傳,轉載至本站只是為了宣傳本書讓更多讀者欣賞。
Copyright © 2025 https://www.kanshuwo.tw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