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部分(2 / 4)

小說:花欲燃 作者:無組織

有覺察。她下意識地往臺下掃了一眼,卻什麼都沒有發現,沒有什麼異樣。

她演唱著一首自己作曲作詞的歌。這首歌叫做《無題》。這是一首成熟的音樂作品,卻從沒有公開發表過,因此也就鮮為人知。剛開始無人伴奏,她只能孤獨地清唱,經過協調,樂隊對著樂譜苦練三天,便可以精湛、從容地伴奏了。

一曲終了,楓芸向臺下淺鞠一躬,在驚天動地、放浪形駭的音樂中,悄然退場。從旁側的小門退出的時候,她仍然感到脊背發冷。那雙眼睛還在盯著她,在暗中。她只得暗暗告誡自己,楓芸,你一定要冷靜,要平靜,要安靜,該來的總是會來,不管你願不願意,所以,你要靜,冷靜,平靜,安靜,要以一顆平常的心,迎接你無法躲避的一切。

楓芸,這是上帝賜給她的名字。

“人生如風燈,名利如煙雲”,也許,這就是她的一生。

在歌廳,她給自己另起一個名字“聽聽”。

楓芸從主管那兒領取了現金,挺新的鈔票。鈔票總能讓人心裡安慰。然後來到化妝休息間更換裝束。這是一個狹小的房間,燈光灰暗,擺滿了小櫃和沙發,地面髒兮兮的,地毯上積著厚厚的塵垢,角落裡躲著無數菸頭,較之前面堂皇的舞臺,有著天上人間之別。就這樣一間屋子,卻像一隻魔術師的手,歌廳裡光彩照人的帥哥靚妹都是從這裡走上舞臺的。楓芸將面具和表演服裝進自己的小櫃,鎖好。之後,從夜總會後面一個專屬員工進出的小門,走了出來。外面是空曠的大街,冷冰冰的午夜將所有的浮華與喧囂滌盪而去,涼風灌進衣領,寒意已然上來。

每週唱一兩次,每次登臺只一首,現金支付,現唱現付,這是她與夜總會老闆協約裡的條件。幾百元一首歌,“夜明珠”開給歌手的最高價,在這一行中也屬天價。但是她不能多唱,她不敢把自己搞得太累。最近嗓子不舒服,越唱越不舒服,可是她不能停止唱歌,不僅僅是為了金錢。如果她說她在這裡唱歌,金錢並不是唯一的因素,恐怕沒有人會相信她說的是真話。不過她不需要別人相信。她自己怎麼活,與別人無關。別人有什麼樣的看法,都是別人的私事,絲毫影響不了她的行為。

第五章 我只在乎你(4)

她的確非常熱愛金錢,錢對每個人都很重要,全世界的人都是先賺了錢才能夠生活的,她當然不例外。但現在,錢對她來講,只是能夠幫她活著的工具,工具而已,而不是她活著的全部內容。錢不能讓她充滿生機地活,但音樂能。她不唱歌就像畫畫的丟失了畫筆,當官的被奪了印章,會失落,會枯萎,生命將變得蒼白,生活會變得空洞。歌聲是她的魂,音樂是她的命,沒有歌聲的生活不堪設想。也只有在歌廳,在舞臺上,在演唱時,她表演的才是真實的自己。也只有歌聲響起時,她才能意識到,自己曾有過青春,有過理想。所以,一點點不舒服算不了什麼,只要她還能夠站在臺上,能夠發出聲音,她就不能停止歌唱。當然,她的聲音是有價值的,只消往這裡一站,十幾二十分鐘,就是幾百塊,她對自己的待遇非常滿足。歌廳裡固定、臨時的歌手大約十幾個,五十元、三十元、二十元一首的都有,人家也一樣賣力地唱,一樣使出渾身解數千方百計討顧客的好。她是這裡的頭牌,頭牌自然有頭牌的身價。她還有兩個條件,那就是戴著假面登臺,如果需要燈光製造舞臺效果,亮光不得直接投射在她的身上,不得在她身上停留一分鐘之上。

她戴著假面,即使光束照到她身上,也沒有人看得見她的臉,可她還是不喜歡被強光照射的感覺。她喜歡躲在陰影裡,只有在陰影裡,她才會覺得安全。

夜總會原先是有假面節目,但都是客串一下,這樣把假面搞成長期固定節目的,並由專人來表演,夜明珠對她算是破了先例。胖經理上任以後,好幾次與她商議,能不能把面具摘下來。她說不能。胖經理說你長得並不醜,為什麼見不得人?她說這不是相貌的問題,更不是見不見得人的問題,這是我的工作原則,原則不能破!胖經理試圖改變她,勸她,摘下來吧,摘下來我還可以給你加一張(一百元)。她說,這樣的話我寧願少賺一張。胖經理說,沒有迴旋的餘地?她說,沒有。

胖經理長著一張滑稽的方塊臉,身體胖得嚇人,腰帶從來沒有繫到過肚臍之上,站著的時候,你必須與他保持最少三尺的距離,否則他的肚皮就有可能貼到你身上。他不是故意的,也絕不是他的錯,都是啤酒鬧出來的,對此他毫無辦法。對他來講喝酒就是工作,工作就是酒,他只是娛樂業中的小老闆,滿天繁星中的普通一顆,做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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