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光。
有一隻流浪狗在大街上尋找骨頭露過林芳身旁時,林芳迅速抬起一隻腳猛揣在那隻流浪狗身上。那隻流浪狗咧著大嘴“嗯、嗯?”兩聲,見林芳毫無愄懼,它只好夾著尾巴落荒而逃。
見狀,我忍不住問林芳,我說:芳姐,那狗又沒惹你,你幹嗎要生它的氣?
誰說它沒惹我?在這鎮上,惹我生氣的狗多著呢!林芳邊說邊打量著我,也許是她見我已經變得瘦瘦削削的,就問:你誰呀,我總感覺很面熟的。
我睜大眼睛瞅著林芳,想了想,漲紅著臉說:芳姐,你不認得我了?我是金生水。
林芳這才“哦”了一聲,恍然大悟地說:原來是水水呀!怎麼變成這副模樣了。也難怪,沒爸沒媽的孩子就是可憐啊。
林芳回到她以前的樣子,目光裡露出無限的同情和關愛。分手時,她問我:水水,人人都說我是害人精,你怕不怕我?
我搖了搖頭。
林芳對我很感激的樣子,忽閃忽閃著長長的眼睫毛說:水水,你不怕我就好,過兩天就開學了,我幫你,你繼續去學校上課吧。說完,林芳扭著好看的臀部走了。
第二天,林芳突然來到我家,勸我去跟她一起同吃同住。
林芳說:水水,只要你不怕我,從今天起,我就是你的親姐姐了。我知道你很想念書,從今往後,我負責管你的生活,負責送你上學唸書,直到你讀完大學找到了工作。
我很不理解,就問:芳姐,你為什麼要管我生活,為什麼要負責送我上學唸書?
林芳說:你爸你媽死於非命,都是我男朋友周安不小心造成的,我理應替周安承擔起將你養大成人的責任,否則我這輩子都會不安心的。
林芳邊說邊用手撫摸著我瘦削的臉�